交通事故索赔难 法律援助追讨医疗费

关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最容易引发纠纷的就是肇事方不垫付受害人医疗费用。林女士去年遇到一起交通事故,她没当回事未做全面检查,但几个月后仍疼痛难忍,随后住院进行治疗。肇事方和保险公司都不认可事发几个月后林女士的住院费用,生活拮据的林女士陷入困境。

后续医疗费肇事方不予认可

一年前,林女士在萧西路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在地,当时她以为只是左手外伤,只进行了简单包扎治疗。5个月过去了,林女士的左手腕疼痛仍无缓解,到医院拍片显示“左腕关节扭伤,月状骨坏死”,这才进行住院手术治疗。

林女士一家本就是低保家庭,其丈夫身患重病没有经济来源,儿子刚上大学尚未工作,平时一家就靠低保金及林女士打零工维持生活。这次住院,林女士一家东挪西凑已负债5万多元。

林女士要求肇事方支付医疗费,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不认可在事发后5个月发生的住院费用,林女士一家陷入困境。

法医鉴定事故与伤情有直接责任

去年下半年,林女士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在了解林女士家庭的实际困难后,决定受理申请,主张为其提供前期医疗费用的法律帮助。

据了解,这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问题就在于林女士是在发生交通事故5个月以后进行的手术住院治疗,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就该笔医疗费用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联关系发生质疑。

律师王泽燕向交警部门调取了肇事方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所有人信息,又向工商档案室调取了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并向林女士告知了诉讼风险。经过紧张的诉前工作,于去年5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支付林女士前期医疗费用66853元。

法院受理后,原定于2015年6月底开庭审理,但因为保险公司提出林女士的伤情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进行法医学鉴定而延迟。

经过3个月的焦急等待,去年9月,杭州某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林女士左腕关节扭伤、月状骨坏死与之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道路交通事故的参与度为100%。

律师据理力争赢得诉讼

去年10月,区人民法院就该案开庭审理,王泽燕律师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并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肇事方及保险公司承担林女士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全部前期医疗费用。

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在庭审中提出,是林女士自己延误就诊才产生高额医疗费用,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王泽燕律师据理力争,认为林女士医疗费用的产生均因交通事故而引起,并且经过法医学鉴定参与度为100%,应当由肇事方及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采纳了王泽燕律师的代理意见。目前,林女士已经得到了前期医疗费用的赔偿,缓解了家庭经济困境,治疗得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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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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