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科生眼中的律师梦

写下这样一个话题,似乎是是矛盾的。不过想了很久之后,还是决定就以这样的话题来谈谈律师,关于“律师梦”,关于律师的“律师梦”。自己对于律师的认识也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甚至于到现在还是一个上升中的过程。律师到底是怎样的一种职业,律师的“律师梦”又是怎样,以及律师之于中国法治发展所做的贡献。

自己不过是一介学生而已,没有进入到律师的职业共同体内,其实用自己的稚嫩的语言去谈律师,似乎更是班门弄斧而已。但是,这丝毫不影响我以学生的身份去谈律师的现状,以及为什么法学院的学生总是很少去做律师,或者是选择律师这一职业不过是最后不得以的选择而已,包括所谓的“律师梦”等,这一切都与法治状况有着密切的关联。

1

律师的概念界定

律师,听起来似乎是多么光鲜的职业。至少在很多法治健全的国家是如此。但是对于处在法治实施状况相对不完善的国家而言,则是未必。律师,是连接当事人和国家司法机关尤其是法院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对于践行法律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作用。某种意义上而言,律师是最接近法律的职业体。

百度百科上,关于律师是这样定义的,律师是指是指依法取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这也是08年施行的《律师法》第二条的规定。《律师法》除对律师职业性质做了重新界定之外,首次明确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之外,还特别强调“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律师从社会主义建设的服务者转向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这个转变越来越体现了律师的独立性,为社会公平,为当事人争取权利的独立性。律师应该是独立的,只服从于法律和服务于当事人。这是律师的应有之义。

作为普通人而言,可能难以理解为什么律师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但是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律师而言,最知道这种辩护意味着什么。每个人在定罪之前都有获得表达的权利,尤其是涉及关于刑事方面的指控,这是程序正义最基本的要求。不可否认,“律师道德衰落的趋向,就是一味的商业化,一味追求挣钱,挣钱是唯一的目标。”如果连最基本的物质基础都没有解决,何谈去实现公平正义呢?只有在解决最基本的物质基础之后,才可能去实现那些看似很伟大很遥远的目标。

任何人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利,哪怕他的罪行是如何严重。从心底里讲,以前是排斥为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辩护的,以为那就是在为虎作伥,帮着坏人说话。大多数没有学过法律的人都是这么认为的,站在受害人的角度来看,更是如此。同情弱小是我们民族的一个优点,但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劣势。经过系统的法律学习之后,有最基本的法律思维之后,才发现,任何人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利,哪怕他就是一个罪行累累的人,获得辩护的权利是最基本的人权。不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任何人都不能被定罪。这法定的程序,律师在其中就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国家的法治不是看这个国家的立法有多么的完善,而是看这个国家的法律有多少真正落实到实践中。律师就是在理论与实践中起着桥梁的作用。

很多人误解律师,认为律师就是靠嘴皮子挣钱,就是靠钻法律的漏洞挣钱。这又有什么不可呢?是的,在法律的游戏规则之内用法律的武器说话,维护自己的权利,这就是法治的点滴进步。江平教授曾说“律师兴则国家兴。”可见律师在国家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这种误解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它的消解也不是一时两时所能解决的。但愿这种误解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慢慢的消融在社会的发展中。

2

律师的“律师梦”

“律师梦”,似乎因为“中国梦”的甚嚣尘上也沾上喜气。无论是“律师梦”,还是所谓的“中国梦”,我始终认为,这都是每一个个体的梦想,只有每一个人的梦想能够实现,才可以去谈所谓的“中国梦”,那么“律师梦”不也是如此。

律师所面临的压力是常人所不能想象的。律师所处的环境现状是一个国家检验法治的试金石。无论口号喊得多么响亮,亦或是法律立的多么优良,不能保障律师的权利,不能将法治落实到最基本的实处,就是一纸具文而已。本是为他人辩护的而今却深陷囹圄,这是对中国法治的莫大讽刺。这些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律师们,所追求的不再是功名利禄,而是实实在在的为法治的进步一点点的努力,这努力在每一个个案中,在每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身上。

想为别人争取权利,就得首先保护好自己。的确,在这个国家做律师,首先就得学会保护自己。律师的艰难之处可见一斑。想想那些小人物,生活在边缘处的小人物,他们为了生存,为了最基本的权利,冒着巨大的风险。一个国家的强大与否,首先体现在言论的自由与宽容上,如何对待异见,对待反对者。也许这个国家还没有足够的包容心,包容它的不同意见,反对意见。而律师恰恰就是发出这种反对意见最强烈一个群体,律师就是在跟公权力对抗的一种职业。这原本不是一种风险职业,但是在中国,这就是一种高风险职业。

我不是律师,我所能猜测到的律师的“律师梦”就是在这个国家能够丰衣足食,能够不害怕在家里半夜醒来时被公权力随意闯入带走,能够在法庭上为当事人慷慨陈述而不至于被陷害,能够在法律的范围内做好自己的该做好的每一个案子。也许这“律师梦”没有那么的崇高和伟大,没有什么豪言壮语,没有要实现什么公平正义之类的话,但它却是实实在在的心声。在卑微的平凡生活中,安然度日,以求自己的点滴努力推进法律的践行和进步。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的细水长流的努力,它体现在法治进程中的每一步。

慕容雪村在《原谅我颠倒红尘》里描述了律师生存的艰难状况,我想也许这里面有着虚构的情节,但是这也是中国律师的真实写照。他们处在社会的边缘,处在善恶之间,为了生存,也许会走向另一边。我们不能祈求律师有多么的崇高和伟大,他们本身就是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但我们希望律师能够坚守住法治,最起码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

律师的生存状态决定了很多人不会选择律师这个职业。这是由社会的大环境所决定的。越来越多的人不愿从事刑事辩护律师,即使从事的也有打算调整行业的。这是法治进程中的最大的悲哀。如果法治没有律师的参加那是不可想象和难以推动的。但愿这种状况有所改变。

作为法学院的学生而言,选择律师作为职业是需要勇气和毅力的。追求稳定或许是每个人的天性使然,尤其是对于法律人而言。所以,法学院的学生更多的是选择进入法检系统,选择律师往往是最后不得已而为之的路径。我们不能祈求或者苛责他们的选择有什么问题,是整个社会的法治出现状况,是整个社会的律师职业的大环境使然,使得律师职业更多的在几种法律职业共同体内,是一种危险的职业。

曾经看过美国律师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的演讲,是那样的激情昂扬。也看过了世界上著名的大律师辩护的实录演讲,也是那样的激情四溢,如克莱伦斯.丹诺,罗伯特.杰克逊,奥布里.丹尼尔,等等。正是他们的辩护,使得美国的法治走向了正规,在游戏规则之内进行辩护,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3

律师与中国法治

写下这个子标题,就要谈到中国的法治状况了。“律师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标志”,是一个国家司法制度的试金石。“只有律师制度发达了,国家的民主、法制制度才能够更加完善,律师制度的成败关乎国家的兴亡。”

法治是需要一点一点积累的,不能靠疾风暴雨般的革命来解决。这过程,不是一两年就能建立起来。这中间可能会有倒退,会有缓慢的发展,但是最起码对点滴的法治进程充满信心,哪怕这信心是悲观的信心也好。律师就是给这悲观气氛带来一丝希望的源泉所在。

司法不独立,法官的素质差,冤案错案频出,加之律师素质的参差不齐,使得这个时代是最好的时代,最大有可为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一系列的法律公共事件频发。律师在这里面扮演了这样那样或好或坏的角色,不管怎样,律师都是推动法治进展中最重要的一股力量。律师最为体制外的一股力量,对法治有着敏锐的嗅觉,作为一股可以对抗体制的力量,是这个社会所不可缺少的因素。

“西方国家中,对人权的重视,对法治的重视,在很多程度上都表现为对律师的重视上。”律师在西方国家中的地位之高,与律师在我们国家中的地位之低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也是法治文明高低的对比。

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除了律师,就是检察官、法官等,他们处在体制内,维护着国家的法制,但如果没有律师这一对抗的力量,很可能就会导致权力的腐败。尽管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内,是不受别人和这个社会欢迎的,但律师对于法治的进步所做的贡献也是这一共同体内其他力量所做不到的。

律师是一门职业,更是一门专业。它需要热爱它的人去为之努力,这也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法治环境。对于律师执业的前景,乐观也好,悲观也罢,都是值得我们去努力奋斗的动力所在。愿越来越多的人热爱这门职业,愿更多的律师实现自己的“律师梦”。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1-03 17:12
下一篇 2024-01-0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