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宣判一起二手房交易诈骗案 回避资金监管 一年内81人被骗1.89亿元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案值1.89亿元的二手房交易诈骗案件。

2016年6月,南京市民胡女士将一套房屋挂在中介公司出售。9月,一家名为西屋置业的房屋中介公司员工丁某向她介绍了买家路某。随后,双方以未接受资金监管的形式,签订了交易额为630万元的买卖合约。双方约定,支付完定金和首付后,剩余房款将以银行商业贷款的方式打到胡女士账户上。收了首付后,胡女士不疑有他就给房子办理了过户手续,谁知买家路某拿了新的房产证后却消失了,房子的余款也迟迟没有到账。报案后胡女士得知,其房子早在过户完成当天,就被买家路某抵押给了两名陌生人。

经过法院调查,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两名犯罪嫌疑人采用同样的方式,对81名被害人实施诈骗,造成售房尾款损失高达1.89亿余元。最终,路某被判处无期徒刑,丁某有期徒刑15年。对此,法律界人士建议,进行房屋交易时,一定要进行第三方资金监管。

南京市宣判一起二手房交易诈骗案 回避资金监管 一年内81人被骗1.89亿元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骏:他其实是利用了买房人或卖房人对交易流程的不了解,提前把房产所有权变动到了被告人名下,对于卖房人的物业安全和买房人的资金安全,我觉得还是进入相关资金监管账户,由公正的第三方来对交易进行监管,对双方来说都是有保障的。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范洁萍 张健 杨尔希 周雷 编辑/刘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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