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务协议,就一定是劳务关系?

▶每周三、周六,速览全省法院资讯

封面新闻

签了劳务协议,就一定是劳务关系?

(图片来自网络)

鲁法案例【2023】157

■平邑法院:签了劳务协议,就一定是劳务关系?

平邑某物业公司将部分劳务分包给了平邑某劳务公司。2017年至2021年期间,劳务公司按年度多次与李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李某承包劳务公司在某小区的保安业务,并约定了协议期限及按月支付固定承包费。同时,劳务公司自2016年11月起为李某发放工资。后李某与劳务公司发生纠纷,2021年李某向平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经平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认定:李某与平邑某劳务公司自2016年11月1日至2021年6月20日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公司对裁决不服,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平邑法院经审理认为,平邑某劳务公司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用工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工主体,李某具有完全劳动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劳动法意义上的适格劳动者主体。李某向劳务公司提供有报酬的劳动,劳务公司向李某发放工资,李某在小区从事的保安工作是劳务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故劳务公司与李某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公司主张双方之间系劳务承包关系,并提交劳务承包协议予以证实,但该劳务承包协议虽名为承包,实际具备了劳动合同的部分必备条款,符合劳动用工的形式。综上所述,法院判决认定,平邑某劳务公司与李某自2016年11月1日至2021年6月2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后劳务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 点击阅读原文

鲁法资讯·我为群众办实事

■临沭法院:小案不小办,临沭法院妥善化解涉农土地纠纷

2010年10月,李某承包某村委会位于村东南处的土地及鱼塘,共计约16亩,并缴纳承包费2.26万元,约定承包期10年。可合同到期后,李某继续占用案涉土地,该村委会多次催促其返还案涉土地未果。2022年3月,村委会将李某诉至临沭法院,要求其返还土地并支付占用费。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情况,针对双方诉求,立即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几番调解后,李某答应返还土地,但因鱼苗、小麦等尚未收获,不愿此时腾退土地及鱼塘。“小麦已经返青,再过几个月就能收成了,鱼塘的鱼、地里的树,这些都需要时间去处理……”在承办法官的劝解下,村委会表示理解,并给予李某合理期限清理杨树、小麦等地上附着物和鱼塘内的鱼,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 点击阅读原文

签了劳务协议,就一定是劳务关系?

■青岛市黄岛区法院:一碗羊肉汤的温暖,打开了被执行人的心理防线

凌晨5点钟,警灯闪烁,执行局的孙鹏法官开着警车出发了。原来,黄岛法院执行局集中开展凌晨执行行动,孙鹏作为普执团队的负责人正按部署要求开展执行任务。

一阵阵急促的脚步声,回响在楼道中,“厉某某在家么?我们是黄岛法院执行局的干警,请打开屋门……”不一会,一个中年男子打开门探出头来,揉了一下惺忪的睡眼,打着哈欠说道“你们起的真早呐……” 随后,被执行人厉某某被带上了执行局的警车。

在返回途中,警车行驶至某集镇,恰巧正逢大集,此时已是上午8点多,考虑到执行干警们还未吃早饭,若赶回单位也已错过食堂饭点。于是,孙鹏法官决定在集市的羊汤摊上吃早饭,他语气温和地说道“厉某某,赶紧吃了垫点肚子吧,别饿着了……”被执行人厉某某一时惊讶地接过了羊汤和面饼。他们二人一边吃一边聊。

……

手里捧着热气腾腾地羊肉汤,被执行人厉某某感激的说道“孙法官,谢谢你的羊肉汤。今天,我不仅吃到了最好吃的羊肉汤,还学到了法律知识,更学会了做人做事的道理,你放心,我一定竭尽全力把钱还了!”

当天,被执行人厉某某当即筹钱,其家属把执行款送至法院。同日,执行干警将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马某某,解决了残疾申请人的生活困难,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顺利执结。

▲ 点击阅读原文

签了劳务协议,就一定是劳务关系?

■平阴法院:超市赊账拒不给钱,法院拘传当日办结

被告张某经常在原告平阴县某副食超市买东西,双方熟悉后,张某就经常采用记账的方式。自2020年6月至起诉之日起,张某共赊账近6000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起诉至法院。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张某偿还欠款。判决书生效后,张某仍未按期履行,副食超市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该副食超市情况类似的还有另一家小超市。执行案件立案后,因案件金额小,被执行人张某具备主动履行的可能和能力,执行法官主动与张某联系,讲明利害,督促张某履行,但张某一直未履行。执行法官至张某户籍地调查发现,张某离婚后就不再在户籍地居住,网络查控也未查找到有价值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被动。经法院和申请人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现在某村租房居住。得到被执行人确切下落,平阴法院执行局干警果断出击,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到庭。面对法院的强制措施,张某于当日将两案欠款缴至法院,两案执行完毕。

▲ 点击阅读原文

签了劳务协议,就一定是劳务关系?

■临沂市兰山区法院:执行震慑行不行?当场履行见真章!

4月3日,兰山区法院每周一次的集中行动如约而至,70名执行干警乘坐警车准时抵达指定执行现场。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29人,查扣车辆3辆,执结案件36件,执行到位标的1325.1万元。

▲ 点击阅读原文

签了劳务协议,就一定是劳务关系?

■招远法院:看招远法院如何筑牢涉企金融风险“防火墙”~

招远市某地产有限公司曾经是一个资产雄厚的企业,却在2022年11月成了4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原告有自然人也有法人。原来,这家公司先后借款9400余万元,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房地产市场承压,导致企业未能及时还款。

承办法官认为,如果一判了之,可能引发购房人担忧,影响市场乃至社会稳定。于是,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坐下来谈、摆上桌讲,引导债权人充分考虑双方合作基础、公司发展潜力和未来前景,最终促成案件全部调解结案。同时,法官还努力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建议该公司继续寻找优质融资渠道,尽快甩掉债务包袱,帮助企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 点击阅读原文

案件速递

鲁法案例【2023】158

■海阳法院:涉案689万余元!烟台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采矿案件

3月29日,海阳法院对一起非法采矿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孙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非法所得689万余元予以追缴。

2010年至2011年,案外人于某在东村街道某村山上采矿,采矿后土质未修复。2019年5月,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通知,责令其恢复整改。同月,被告人孙某从于某手里承包了该矿山的恢复治理工程。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间,被告人孙某为谋取不当利益,借环境修复之名,在该矿山非法开采15000多立方米饰面用花岗岩并对外售卖,价值68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的非法采矿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结合其犯罪情节以及认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 点击阅读原文

鲁法案例【2023】159

■巨野法院:无牌三轮车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2022年9月22日,葛某驾驶无牌三轮汽车与苏某驾驶的无牌三轮汽车相撞,造成苏某及乘车人王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某在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因双方一直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王某某将葛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葛某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费等损失暂定10万元。

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中,被告葛某负主要责任,苏某负次要责任,原告王某某无责任。被告葛某认为:事故认定书显示原告王某某乘坐方式为“其他”,王某某的损失应当按照事故责任赔偿。原告王某某认为:被告葛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车为机动车,车辆所有人应当为涉案车辆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本案中的两辆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车辆所有人应该为涉案车辆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被告葛某作为投保义务人,应当为涉案车辆投保机动车强制险,事故发生后葛某应在机动车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损失,交强险外的损失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而涉案车辆未投保,经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后,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葛某一次性赔偿原告4万元,当庭履行。

▲ 点击阅读原文

更多信息,长按|扫描二维码关注©山东高法

签了劳务协议,就一定是劳务关系?

地下停车位的法律属性及权属界定

物业公司将判决书公布在业主交流群 该行为是否违法?浅析死亡抚恤金的性质及分割原则

签了劳务协议,就一定是劳务关系?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12-28 11:02
下一篇 2023-12-2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