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法院:律师助调解 纠纷快化解

原标题:玉门法院:律师助调解 纠纷快化解

2019年9月17日上午,玉门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了魏某、杨某分别诉万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两案,在庭前调解中,被告万某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某(系宁夏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边给原告做思想工作,一边通过电话给被告做思想工作,让双方当事人在充分表达意愿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调解、平等自愿的原则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随后律师胡某便促使被告万某当庭通过微信付清两原告2019年土地租赁费26125元,获得了两原告的一致好评。

被告万某与两原告魏某、杨某于2014年分别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万某承租两原告45亩土地进行红枸杞种植,由于前两年枸杞市场行情不好,价格下跌,万某未能按约付清两原告2019年土地租赁费,经两原告多次找万某索要并协商解决,但均未果。案件转入该庭后,该庭及时通知被告应诉,也告知被告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庭前调解,但通知开庭后被告本人没有到庭,委托了律师胡某出庭,胡某到庭后立刻请求庭前调解,经承办法官点明两案争执焦点问题后,便让律师胡某做起了调解工作,胡律师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相关规定与原告进行沟通,最终在双方充分交流中,达成了协议,履行了欠款。

近年来,随着民事诉讼案件数量不断增多,法官压力越来越大,律师参与诉讼案件越来越多,在诉讼中充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律师释法说理优势,强化多调联动,积极促成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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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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