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中,经常有人的觉得在法庭上自己说的全是事实,法官应该相信自己!可是,打官司不是演戏,您没有笼罩主角的光环,法官也没经历过你们之间的事儿,在他眼里你和对方是一样的!凭什么信你不信对方呢?法官靠什么判断?主要就是靠证据。所以说,打官司证据为王!那么应该怎么样收集和使用证据?
一、民事诉讼对证据有什么要求?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要求证据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客观性:也就是说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情况的反映;
2.关联性:要求证据与本案有内在的联系;
3.合法性:非法取得的证据是无效的。比如录音证据,在与对方交涉私下录间并不违法,但如果把录音监听设备偷偷安在人家家里就违法了。
如果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或更多,就起不到证明作用。
二、如何收集证据?
从时间上看,证据的收集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在纠纷发生前,一个是在纠纷发生后。在纠纷发生前如果有心收集证据,比较容易取得,也往往能准确反映双方的交易内容。一旦等争议发生,你想取证对方也未必配合。
在纠纷发生前,如果保留的证据充分,很多时候是不必再费心去取什么证据了,但很多人由于缺乏经验,在纠纷发生前丧失了很多取证机会,那么在纠纷发生后就要尽量试着去取证弥补前面犯的错误了。
首先,有一个大的原则,是你需要证据,所以先不要主动激化矛盾。即使已经发生争议,在矛盾没激化、冲突不严重的情况下,双方通常还是可以沟通的。所以如果你的证据不完善,即使你认为沟通不会最终解决问题,也要让对方觉得有可能通过沟通解决问题,不要主动激化矛盾,这样才有沟通和取证的机会。
在具体取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从取证的角度讲,交涉时主要是固定已经发生的事实,而不是争论谁对谁错、谁该承担责任。
在事实能确定的情况下,是非对错的判断,可以交给法官。你要做的最重要的事儿是固定事实,而不是说服对方承认自己错了。
第二、要知道书面证据效力最高。
可能的话,尽量就双方能确认的事实达成书面文件,在诉讼中,书面证据的证明力是比较高的。
第三、可以通过私下录音的方式取证。
在交涉前,你并不能确定双方能形成书面证据,所以,事先准备录音取证是聪明的选择。在交涉时不通知对方私下录音是可以的,当然不能采取非法的手段,监听、强迫等方式取得录音证据是违法的。
第四、寻找知情的证人作证。
可以尽量联系知情的人提供证人证言,证人一般要求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证明力才强些,如果是一方的亲人做对该方有利的证据,很难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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