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本市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

12月1日起本市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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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 全市通办

12月1日起本市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为进一步深化本市“放管服”改革,最大程度便民利民,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根据国务院以及民政部有关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本市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

通办事项

当事人双方是内地居民,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的,既可在户籍所在区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也可在本市任一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本市任一区的婚姻登记机关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

暂不纳入通办事项

补领婚姻登记证,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事项暂不实行全市通办,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施。

办理方式

为做好本市婚姻登记场所疫情防控,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本市婚姻登记以预约为主,市民可以在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市民云APP等渠道搜索“婚姻登记预约”,选择本市各区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预约。

金山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结、离婚登记办理时间及咨询电话如下:

受理时间:

结婚登记:每周一至

离婚登记:每周一至

8:30——11:00

13:00——16:00

(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仅办理结婚登记,其他法定节假日休息)

人工咨询电话:57319540(工作时间)

语音咨询电话:57320237(24小时)

本市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一览表

12月1日起本市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

资料:金山民政

编辑 | 俞萝寅

责编 | 潘婷

12月1日起本市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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