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区“七五”普法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全区“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吴忠市拟推荐表彰的全区“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在公示期间内,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53—2122169
电子邮箱:yifazhishibangongshi@126.com
中共吴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021年6月15日
吴忠市推荐全区“七五”普法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表彰对象名单
推荐表彰为
全区“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13个)
利通区胜利镇人民政府
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红寺堡区委宣传部
青铜峡市峡口镇人民政府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盐池县委宣传部
盐池县司法局
同心县人民法院
同心县海如女子中学
吴忠市纪委监委
吴忠市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吴忠税务局
推荐表彰为
全区“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26个)
赵彦林 利通区委员会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李 刚 利通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顾 婷 利通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李 玲 利通区司法局高闸司法所所长
周小燕 红寺堡区司法局柳泉司法所所长
马辉宏 市场监管局红寺堡区分局办公室主任
汪 珺 红寺堡区第三中学教师
张玉霞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副所长
丁 冬 青铜峡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高 伟 国家税务总局青铜峡市税务局法制股股长
李 涛 青铜峡市第三中学校长
盖圆圆 青铜峡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干部
王 瑞 盐池县公安局法制室教导员
崔明旺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大队队长
王生雄 盐池县第五小学支部书记、校长
刘文香 盐池县盐州路街道振兴社区书记
马永伏 同心县韦州镇党委副书记
杨彦龙 同心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马长保 同心县豫海镇城北村村民
马 俊 吴忠市烟草公司同心分公司经理
田 超 吴忠市律师协会会长、宁夏世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石文芳 吴忠市委宣传部文化花艺术与新闻出版电影管理科副科长、二级主任科员
张晓磊 吴忠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高利兵 宁夏盐环定扬水管理处水政科科长
吴建忠 吴忠市烟草专卖局法规员
陈 玿 吴忠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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