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暴力,不是家务事|揭阳妇联开启“反家暴 促和谐”普法巡回宣传

殴打、推搡是最常见的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的形式却不只有身体暴力,猜疑、辱骂、PUA等情感暴力,剥夺工作、财产、限制配偶消费等经济暴力,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等性暴力同样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深远地伤害着受害者的身心、威胁着社会的安全稳定,对家暴的“零容忍”是社会共识更是司法态度。

为推动各职能部门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形成合力,提升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深入宣传《反家庭暴力法》,7月31日,揭阳市妇联开启了“反家暴 促和谐”普法宣传活动,邀请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心理咨询师,在各县(市、区)开展巡回讲座,引导广大妇女群众认识家暴、预防家暴、制止家暴,携手共建和谐家庭、幸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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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更有甚者认为丈夫打妻子不会触犯法律,这些思想都助长了家庭暴力的发生。在惠来县东陇镇“妇女之家”,广东昊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方壮煜围绕《反家庭暴力法》重点法条,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大量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妇女们详细讲解什么是家庭暴力、实施家庭暴力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并重点围绕“遭遇家庭暴力该怎么做”,结合实际情景,提出了10个应对途径,引导妇女们面对家庭暴力不隐忍、沉默,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是暴力,不是家务事|揭阳妇联开启“反家暴 促和谐”普法巡回宣传

揭阳妇联 供图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家暴受害人缺少保存和收集证明家暴证据的意识,使许多家暴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和追究,以致造成更严重的危害后果。”防患于未然,在榕城区钟厝洋村“妇女之家”,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娜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为妇女分享家暴证据收集。李娜鼓励妇女在初次遭遇家暴后应报警、验伤,要求警方出具家暴告诫书,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可以作为受害者后续再遭受家暴后的维权证据来使用,除此还有道歉信、保证书、图片、视频、聊天记录等。

是暴力,不是家务事|揭阳妇联开启“反家暴 促和谐”普法巡回宣传

“家庭是幸福的港湾,但如果有一天家庭变成了暴力的源泉,我也知道如何寻求外界力量的帮助,一起摁住暴力的‘拳头’。”聆听讲座的妇女表示这样的活动具有实际意义,收获了满满的干货。

除了夫妻间的家庭暴力,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陈奕浩还为现场妇女带来关于“家长应该如何预防和处理家庭暴力”的课题。陈奕浩介绍了家庭暴力的形式,并以身边实例为切入口,分析家庭暴力可能会对孩子造成的心理创伤和性格缺陷,引导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学习正确的教育方式,培养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是暴力,不是家务事|揭阳妇联开启“反家暴 促和谐”普法巡回宣传

本次“反家暴 促和谐”普法宣传活动为期三天,覆盖全市5个县(市、区),分别深入“妇女之家”进行宣传,并通过线上组织妇女群众收听收看学习。同时还举办反家暴户外宣传、召开座谈会等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0万多人。

【撰文】唐楚生 程羽

【拍摄】程羽(署名除外)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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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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