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启用电子印章 不再制发纸质文书

1月1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即日起,北京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变更、注销等许可和备案近20项行政审批业务文书启用电子印章“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纸质文书将成为历史。

具体可使用电子印章的事项有:律师事务所注销、章程变更、合伙协议变更、名称变更、组织形式变更、负责人变更、英文名称备案、合伙人变更备案等业务。上述业务办理结果,将不再制发纸质文书。

申请人通过律师事务所电子钥匙登录律师理系统,在业务管理栏——电子签章文书中自行下载,申请人可凭打印文书办理相关业务。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启用电子签章,能够为相对人提交申请和获取法律文书节约时间成本。审批结束后自动生成电子文书也可有效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电子签章文书可下载、可保存、可多次打印。

电子印章是应用数字证书技术模拟实物印章的图形化电子签名,与实物印章图形一致。审批文书电子化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推行后将会为律师行业带来更多便利。

据了解,北京市的工商、质监和卫计委的部分业务也使用了电子签章。

文/北青报记者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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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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