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硕律师|农村土地确权,这些事你需要知道

土地确权这四个字反复被农民提起,有一些农民朋友甚至已经拿到了土地确权证了,但是对于究竟什么是土地确权,谁来进行确权,土地确权是否真的对农民有好处,以及确权过程中和确权之后遇到的问题,很多人心里并不清楚。在我国的土地确权工作接近尾声的时间里,让臧瑶律师来为大家解决这些困惑!

土地确权就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在实施土地确权时会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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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机关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确权的好处

手里拿着土地确权的证件,那么农民就是合法的权利人,法律就能更好地保障农民关于土地的相关权利,土地纠纷也会随之减少。

另一方面,农民外出打工的情况下,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从而换取实物或租金。而且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以前部分农民因为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是比较困难的,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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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问题

(1)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的土地一般农民都是领取了林权证的,考虑到已经有了相关权利证明,这次就不需要再确权登记了。对于那些只是领到了退耕还林补贴但是没有林权证的农民,需要农民自己来选择是否领取林权证。没有领取林权证,也没有领取补贴的,应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2)确权费用

土地确权是不允许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的,因为确权和登记颁证工作费用是由各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的,中央财政会给予补助。

(3)非农业户口

有一些农民已经不在农村生活,全家搬到入设区的市转成了非农业户口,对于他们的承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了“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那这一次确权对于已经交回的就不再进行确权登记了。当然也有一些没有收回的,这就要看本人的意愿是否愿意交回,不愿意交回的同意是要进行确权登记的。

确权之后

已经拿到证但是想变更的,如果符合变更条件,且其他家庭成员没有异议可以申请变更户名。首先需要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带上申请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当地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县级部门同意后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了。通过后会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修改户主,并注明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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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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