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家律所成立40周年,深圳全力推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以“新时代深圳中小型律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与‘专精特新’之路”为主题的中国首家律师事务所成立40周年纪念活动暨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制改革30周年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举行。站在深圳律师事业的重要节点上,活动回溯深圳律师行业发展四十年,探讨新时代深圳中小型律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与“专精特新”之路,为深圳律师行业凝聚力量,启迪思路,砥砺前行,再创辉煌。

今年是中国首家律师事务所成立40周年,也是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制改革30周年。40年前,1983年7月,改革开放后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深圳市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成为新中国首个以“律师事务所”命名的法律服务机构,标志着中国律师制度改革的开始。30年前,1993年8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等一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获准在深圳成立,拉开了深圳律师“大下海”的序幕,深圳律所已然成为中国律师体制改革的时代地标。

作为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引擎,深圳近年来积极推进相关试点,为加速推进大湾区法治建设,持续贡献深圳力量。2014年,深圳率先开展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改革试点工作。同年11月,全国首家深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落户深圳。2023年2月,省司法厅印发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实施办法,深圳前海成为广东省唯一一个获准开展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的地区,开启了深圳律师业发展的新篇章。

活动中,深圳律师协会发布了《深圳“专精特新”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认定与培育方案》。协会将对钻研专业领域、精细服务质量、形成特色品牌、创新管理体系等方面做出成果的50人以下律所给予“专精特新”认定,并在组织、经费、宣传等方面对专精特新律所给予支持。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获授牌认证,成为首家深圳特色化示范律师事务所。

“今后我们将一抓专业建设,二抓行业治理。通过专业能力的不断提升,让深圳律师以更加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助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斌表示,深圳的律师事务所已经超过1200家,但是九成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是50人以下的小型律师事务所。深圳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专精特新”的方案就是要帮助小型律师事务所做强、做专、做精、做优。方案将“专精特新”分为四类,一类是专业化示范所,一类是特色化示范所,一类是创新性示范所,一类是精品化示范所,通过认定、培育,支持、帮助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转型升级。

(原标题《中国首家律所成立40周年,深圳全力推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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