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自留山、自留地的那些事,村民们知道多少呢?

近日有网友询问农爱邦:有关农村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农村的自留山,自留地是属于国家还是农民?等一每系列问题,为此农爱邦也查找整理了一些有关资料为大家一一解答。

以下资料是农爱邦查找整理可供村民们参考及借鉴:

关于农村自留山、自留地的那些事,村民们知道多少呢?

提问一:农村的自留山,自留地是属于国家还是农民?

什么是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

什么是自留山:是指农业集体化后分给社员使用和经营的小块山林。山权仍归集体所有,林木和林产品归社员个人所有。

自留地、自留山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和自留山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关于农村自留山、自留地的那些事,村民们知道多少呢?

提问二:那么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关于农村自留山、自留地的那些事,村民们知道多少呢?

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山、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

关于农村自留山、自留地的那些事,村民们知道多少呢?

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想了解更多请关注:农爱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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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1-30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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