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也称为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开展好作品版权登记是加强版权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有益于激励全社会创新创作,有助于解决版权纠纷并推动价值转化。
1►版权登记范围
版权登记范围主要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具体包括以下种类:
一、文字作品(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
二、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
三、音乐(歌曲、交响乐等)、戏剧(话剧、歌剧、地方戏等)、曲艺(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绘画、书法、雕塑等)、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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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登记办理窗口及流程
一、太原市版权公共服务窗口地址
太原市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D座二层
二、办理登记流程
(一)咨询、预约;
(二)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三)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复审;
(四)登记机构批准申请;
(五)制作并发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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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登记办理需提交有关材料
个人作品登记申报材料
一、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权利保证书;
三、著作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作品的样本及作品说明书;
五、作品权利归属证明;
六、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品登记申报材料
一、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权利保证书;
三、单位著作权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制件;
四、作品权利归属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五、作品的样本及作品说明书;
六、作者(执笔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七、单位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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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原市新闻出版局 太原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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