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缓刑需要申请吗?怎么申请?

我国的刑法当中,虽然制定的有缓刑,但是在具体操作的时候,都有严格的规定,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执行缓刑的。尤其对于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在法院判刑的时候,肯定想要被判处缓刑,毕竟缓刑可以暂时不用坐牢。那么,在我国判决缓刑需要申请吗?

网友咨询:缓刑怎么争取,自己向法院申请还是法院直接会判?

判决缓刑需要申请吗?怎么申请?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裘玉江律师解答:

缓刑是不可以申请的,是因为当事人符合缓刑的规定才会判决缓刑。可以缓刑的有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裘玉江律师解析:

由于判决已经出具,不能通过申请方式要求缓刑,对判决不服的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判了缓刑之后,法院会出具执行通知,携执行通知到司法局去报道,司法局会出具报道单,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去,接受社区矫正。矫正结束之后,会出具一个解除矫正通知,矫正结束了,相当于刑罚执行完毕。

裘律师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系,现为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并担任刑事部律师,中国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专长领域:刑事辩护(申请取保、争取无罪、罪轻、缓刑等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工伤、经济纠纷等判决缓刑需要申请吗?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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