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3000元回头背债14万!这个小额贷款专“诱”年轻女性

借款1.5万元,竟被要求签订3万元的合同?近日,广州越秀警方打掉一个以林某、王某等人为首的“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并抓获团伙成员11名。

借款万元卷入无尽还款深渊

今年3月12日,越秀警方接到女事主小谢报警称,其因为急需资金周转,向林某借款,后在还款期限内无法还清借款,遭到对方威胁恐吓。接报后,越秀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据了解,去年12月4日,小谢经人介绍向林某借款1.5万元,被要求签订一份借款3万元的虚假合同,假称防止违约,而且合同只有一份,由林某保存。在扣除20%的手续费和500元的“上门费”后,小谢到手的借款仅剩1.15万元。借款合同要求小谢在1个月内连本带息还款1.8万元,每5天结算一次,超过5天就算违约。在陆续还款1.2万元之后,林某以小谢还款超期为由称其违约,要求小谢按借款3万元的合同支付余下的1.8万元。面对林某和其同伙的威胁,小谢再次支付了5000元。随后,林某又迫使小谢向王某借款1.3万元,并重新签订一份借款2.5万元的虚假合同,林某称1.3万元的借款是填补第一份合同的违约款,新合同要求小谢每天支付本金和利息,每10天结算一次。小谢陆陆续续支付了1.64万元后,已经无力偿还剩下的欠款。之后,王某等人不断威胁恐吓小谢,到其出租屋破锁追讨,致其不敢回家,只能寄住在朋友家或者租住旅馆以逃避被上门讨“债”。该团伙甚至扬言要将小谢的照片合成为招嫖卡片并发给其家人。小谢随后向警方报警。

经调查,办案民警发现该团伙作案手法有着典型的“套路贷”犯罪特征。对此,越秀警方成立专案组开展进一步侦查。

借款3000元回头背债14万!这个小额贷款专“诱”年轻女性

小额贷款专“诱”年轻女性

专案组寻找到多名受害人,发现他们与小谢都有着相似的借贷经历。随着调查的深入,以林某、王某等人为首的“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经调查发现,林某等人经营“广州某某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王某经营“某某科技”公司,两家公司并无贷款资质,但都以小额贷款业务对外招揽生意,有着密切的资金业务往来,公司之间相互配合骗取受害人财物。其中所谓的“丽人贷”就是他们实施“套路贷”犯罪的一项主要业务,业务对象主要是18~30岁在广州工作的年轻女性。该团伙以公司员工在网上发广告或中介介绍等形式寻找贷款客户,通过与受害人签订单方面空白合同,制造银行流水造成借款人拿到合同全部款项的假象,收取高额“手续费”和“上门费”。以扣押受害人的身份证、复制受害人的手机通讯录,甚至要求受害人提供裸照视频为放款条件,随后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要求借款人支付高额违约金。当借款人无力还款时,就会迫使借款人再借或向该团伙其他成员借款转单平账,环环相扣,层层借贷,以贷还贷,以此垒高借款金额。当受害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团伙成员则通过电话、短信以及上门等方式进行威胁恐吓。民警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受害人签订合同达7次之多。一名受害人3年前借款3000元,随后债务被该团伙层层叠加至近14万元。

5月上旬,在掌握该涉案团伙大量涉案证据后,抓捕时机成熟,越秀警方在广州市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抽调精干警力,先后两次对该团伙开展收网行动,分别在天河、越秀、增城和番禺等地抓获林某、王某等11名嫌疑人,现场缴获贷款合同、银行卡等作案工具一批。目前,已核实该团伙涉及“套路贷”案件8宗,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记者 李晓东 通讯员 李彦勇 陈玉敏

编辑 张紫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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