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主要工作内容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主要工作内容

1,已经刑事拘留,嫌疑人已经被羁押于看守所或监视居住,但逮捕证尚未送达。

律师主要工作:

【1】向嫌疑人了解基本案情,包括案发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方式,经过,涉案金额或伤情轻重等结果。

【2】向嫌疑人介绍涉案罪名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

【3】询问嫌疑人对指控罪名是否认可,有无异议,若有,事实与理由的内容,可能涉及的主要证据有哪些。有无不在场的证据,有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据等。

【4】告知取保候审,刑事和解,不予逮捕,认罪认罚等刑事诉讼程序规定。

【5】转达家人对嫌疑人身体,生活等方面与案情无关的问候,询问是否需要衣物,是否需要上账,是否需要药品等。

【6】转达与案情无关的嫌疑人私人物品是否从办案单位领回,工作交接,家务事情安排等。

【7】发现对嫌疑人有重大利益影响的事宜,及时向办案单位反馈,必要时提交书面意见。

【8】及时向家属告知相关情况,但不能影响,干扰办案,遵守律师职业操守。

【9】若办案单位已经向检院提请逮捕的,及时和检院联系,若符合条件,争取不予逮捕的机会。

【10】有消息,及时会见嫌疑人,告知案件进展情况,及时交换意见。

2,逮捕证已经送达的。

【1】及时会见嫌疑人,告知相关情况,征求本人意见。

【2】若符合条件,申请取保候审。

【3】若符合条件,向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争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变更强制措施。

【4】与案情无关情况下,及时转达家人和本人相互之间问候与意见。

【5】若有新证据,新情况,及时与办案单位联系,沟通。

【6】其他事宜处理。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1-14
下一篇 2023-11-1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