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玩笑签离婚协议,假戏真做闹上法庭……

大家都知道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婚姻家庭生活中出现了一波又一波的矛盾,有对老人的赡养问题、对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房产争议问题、拆迁补偿问题、还有夫妻共同的房产,一方擅自处分给第三人的等等问题,这些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司空见惯,但是如果我们要是遇见这些问题,应该怎样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带着这些问题,今天我们就请来了河北路达律师事务所的瞿晓娜律师,为我们答疑解惑。

夫妻玩笑签离婚协议,假戏真做闹上法庭......

案例分析

张某(男,某公司业务经理)同赵某(女,某酒店服务员)于2009年10月结婚。婚后赵某在和张某一次开玩笑时写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客为如果赵某在3年内不能给张某生个孩子的话,将自愿同张某离婚,且不要家中的任何财物。双方还在协议上签了字。至2012年11月,赵某一直没有怀孕,此时张某拿出当初的协议要同赵某离婚,而且主张家中的财产都是他的。赵某不同意离婚,并主张该协议是当初的玩笑,不具有法律效力。后张某将赵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协议有效,并要求离婚。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赵某与张某之间的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签订的,合法有效。赵某结婚多年未生育,张某有权要求离婚。另一种意见认为,赵某与张某之间的离婚协议对女方显失公平,也不是女方的真实意思。而且,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要受婚姻法调整,而不适用合同法规则。因此,该协议是无效的。那么哪种观点是正确的呢?

夫妻玩笑签离婚协议,假戏真做闹上法庭......夫妻玩笑签离婚协议,假戏真做闹上法庭......

我国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可见,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而夫妻关系具有人身性质的关系,其权利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适用合同法,应该适用婚姻法来调整。

同时该协议违反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内容显失公平,该协议也不是女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在开玩笑的情况下书写并签字的。因此该协议是无效的。

在本案中,双方的协议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双方的婚姻关系只能受到婚姻法的调整,张某起诉后,赵某不同意离婚,那么双方就没有可以离婚的法定理由,张某的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怎么样离婚诉讼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一方有证据证实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懂法走遍天下,无法寸步难行。

涿州电视台生活频道《法说身边事》

您身边的普法专家。

夫妻玩笑签离婚协议,假戏真做闹上法庭......

来源:最涿州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4-11 09:40
下一篇 2023-04-11 10:2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