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唯一!这宗法律援助案例为何典型?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法律援助处指派陈辉、刘璇律师对吴某某离婚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入选广东省2022年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这是全省民事法援十大典型案例中广州市唯一入选的案例。该案例的入选是南沙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全局公职人员专业能力提升结出的硕果,也是南沙区近年来不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全心全意为受援人服务,切实维护经济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生动体现。

全市唯一!这宗法律援助案例为何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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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案件的受援人吴某某是先天听力障碍的残疾人,其外省丈夫鲁某某已离家10多年杳无音信,吴某某带着婚生女儿和父母居住在村里,吴某某一直想离婚,此前也向法院起诉过离婚,因鲁某某的户籍地在贵州安顺,案件被移送到鲁某某户籍地法院后石沉大海。南沙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在走访辖区村民委员会时了解到吴某某的无助后,当场指派辖区司法所所长跟进处理。在辖区司法所的指导下,吴某某于2021年4月7日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南沙区法律援助处当日完成受理、审查,并决定予以法律援助。考虑到受援人吴某某是女性,又是聋哑人,为方便案件的办理,南沙区法律援助处指派了南沙区司法局两名女性公职律师陈辉、刘璇承办该案。

考虑到受援人想要尽快离婚的诉求,该案承办律师决定采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该案件移送至贵州省安顺市某区人民法院。在该案办理期间,从办理委托手续,搜集证据,到送达和解释判决文书,承办律师全程主动上门服务,从立案缴费到外省开庭期间的交通食宿等都为受援人提供“全包”服务,从未让受援人“跑腿”。期间还经历了承办律师和受援人吴某某赶到了贵州开庭,去到现场却被当地法院告知由于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应诉材料,无法按期开庭的小波折。但该案承办律师想方设法克服了种种困难,最终实现了受援人吴某某的离婚诉求,并为受援人吴某某争取到了其女儿的抚养权。

贵州省安顺市某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0日作出判决,判决原告吴某某与被告鲁某某离婚;婚生女孩鲁某某由原告吴某某直接抚养;被告鲁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女孩鲁某某抚养费至女儿鲁某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该判决经公告送达已于今年4月13日生效。

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法律援助的生命线,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律援助工作的尺度,按照咨询接待便民化、办案程序规范化、案件管理信息化、结案归档标准化的“四化”标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建立南沙区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专家库,开展常态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努力让每一位受援人在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温度和法律的公平正义。

特别是《南沙方案》出台以来,经过南沙区司法局积极争取,在省司法厅、省法律援助局、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的重视支持下,今年11月省法律援助局正式发文,明确同意在南沙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居民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法律援助服务。12月21日,南沙区法律援助处正式受理了首宗港澳居民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并为该案申请人线上送达了《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该案也标志着《南沙方案》在公共服务的法律援助领域率先落地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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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南沙区司法局将着眼于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增强服务能力,更好地担负起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

来源 | 南沙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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