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拆迁,我的安置补偿去哪了?

#法律热点解读##媒体人周刊##在农村,很多女人在与丈夫结婚后,便将户口随即迁入夫家,这样做不仅仅表明两人已经成为一家人,更重要的是可以享受到本村的一些福利待遇。可一旦离婚女方户口在没有迁回娘家的基础上,能获得拆迁安置吗?让我们看看今天的当事人遇到的困扰。

离婚后拆迁,我的安置补偿去哪了?

案例回顾

十多年前,王女士带着一儿一女改嫁到昌平区某村,因为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王女士对重新组建家庭格外珍惜,本想着丈夫能和自己好好过日子,可谁知婚后不久,丈夫开始酗酒,后来更是逐步升级到了家暴。

离婚后拆迁,我的安置补偿去哪了?

十几年间,王女士没少被丈夫打,甚至连孩子也未能幸免。可为了生活,王女士选择了一忍再忍,令她没想到的是,2016年,丈夫竟率先提出了离婚。后经法院判决,王女士夫妇所居住的宅基地房屋,归丈夫所有,剩下部分财产归了王女士。

虽然王女士与丈夫离了婚,但因为没有房产,王女士和孩子只能暂时还住在这处宅院内,直到 2017 年,村里传出要拆迁的消息。

离婚后拆迁,我的安置补偿去哪了?

据王女士说,拆迁前,前夫将自己和孩子赶出了大门,她只能在村子里租房居住,基于这种情况,村委会对于王女士是否具有被安置人资格,特意公示了五天,期间,并未有村民提出异议。随后,王女士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房屋安置协议,其中约定:王女士为被安置人,认购安置房面积为 60 平米的一居室一套,同年9月,王女士通过银行转账缴纳了12 万 1 千元的购房款。可没过多久,村委会又通知王女士,被安置人身份不合格,这让王女士怎么也想不通。

王女士表示,自己和丈夫结婚后就将户口迁到了村里,如今虽然离婚了,但是不能否认她是本村村民的身份。可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启动拆迁后长达五年的时间里,王女士一直租房居住,并且始终没有获得拆迁公司给予被安置人的周转资金。

离婚后拆迁,我的安置补偿去哪了?

王女士在此期间,联系过村委会的人,村委会的解释是,王女士名下没有宅基地,也没有村里任何房屋的所有权,所以王女士不应该被认定为被安置人。

事到如今,王女士很想知道,自己遇到的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拆迁利益真的跟自己没关系吗?让我们走进今天的《律师帮帮忙》

律师点评

离婚后拆迁,我的安置补偿去哪了?

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的马颖秋律师表示,本案不仅涉及到拆迁腾退、合同履行,还涉及到拆迁资格的确认以及安置补偿的问题。

离婚后,王女士的户口没有迁出集体,应按照拆迁政策给予拆迁安置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根据相关规定,王女士与村委会所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这份协议中,没有涉及到具体的安置房号,也就是说,在跟开发公司没有签订协议之前,是不清楚自己的房在哪的,所以这份协议以及所缴纳的购房款,实际上存在一定的风险。

马颖秋律师认为,作为被安置人,首先在拆迁过程中,应当通过拆迁公告或相应的拆迁政策详细了解自己有可能获得的拆迁利益,了解清楚之后,通过与拆迁单位协商沟通的方式,谨慎地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最后才涉及到拆迁腾退问题。

马颖秋律师表示,被拆迁的房屋目前看并不属于王女士与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对拆迁政策进行详细了解,如果拆迁是按照户口进行补偿,夫妻双方都在补偿范围内的,则补偿款归所有家庭成员共有;如果拆迁只给予房屋所有人的,则拆迁补偿款归房屋所有人。王女士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先明确拆迁政策,之后再与村委会和开发商进行协商,争取自己的安置补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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