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之后,公司说我再也不是他们的“家人”了

患癌之后,公司说我再也不是他们的“家人”了

声明:本文仅为患者个人经验分享,不能作为治疗或法律依据。文内医学相关内容已通过小荷三审三校专业审核。为保护患者隐私,以下内容里的相关信息已进行处理

本文的主人公是在35岁那年,确诊鼻咽癌的,在人生逐渐步入正轨的时候,生活给了她迎头一击。

经过漫长的放化疗之后,身体逐渐康复,她准备再次进入职场,然而工作7年的公司却要把她辞退。

一份2014年统计数据显示,对比2000年,在这短短14年间,中国年轻人的癌症发病率普遍上涨,这意味着将会有更多年轻人,会像这位年轻妈妈一样,除了需要面对癌症治疗的问题外,还可能陷入职场歧视,工作难找的困境。

不过群体的力量是无限的,另一位小荷友是一位法律工作者,她在文末从法律的角度,给大家提供了一些解决这个难题的建议,供大家参考(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哦),如果大家有其他建议和问题,可评论留言,我们一起探讨。

转自小荷App真实患者经验

患癌之后,公司说我再也不是他们的“家人”了

2015年,我35岁,在深圳一家外企上班。儿子2岁多,正是可爱的时候。每天繁忙工作后回家看到可爱的儿子,苦累顿时消除了一半。生活累并快乐着。

现在回想起,我当时其实有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状态并不好,经常的觉得乏累,头晕头疼,鼻塞,以为是白天要上班,晚上要带娃太累了,或者是空调吹多了又或者是月子没做好,心想着孩子大点就慢慢好了。

有次周末带孩子吃肯德基炸鸡腿,很少吃煎炸食品的我,竟然刚吃完还没有离开,鼻血就滴到桌子上了。是上火了吗,上火有这么快的吗,比喝酒上头还快!

01 那年我35岁,患了鼻咽癌

当天就去深圳市南山医院耳鼻喉科找赵医生检查,做了个鼻咽镜,发现了鼻咽部新生物。接着做了活检。

当时医生就提醒我3天后一定记得来拿检查结果。还把他的私人手机号码留给了我。当时就知道问题可能有点大了,只是不知道大成这样。第三天不敢自己去拿结果,让老公去拿的。我虽然在家,却是如坐针毡。

当看到报告单上的“未分化型非角化性癌”时,犹如晴天霹雳,即便有心理准备,还是整个人承受不住,心慌得完全控制不住,呼吸都困难,后来吃了救心丸才稍微定了下来。

第二天去南山医院找赵医生。赵医生非常耐心,他安慰我说不用怕,鼻咽癌对放疗射线非常敏感,治愈率很高。

他建议我去广州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去治疗。那是治疗鼻咽癌非常专业和权威的医院。

2015年11月底,当时35岁的我在广州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行根治性放疗,同时予以TP化疗2程后,于2016年2月出院。出院前EB病毒DNA降为零,鼻咽镜检查显示鼻腔内已无肿物,MR核磁共振检查结果正常。

经过差不多半年,身体因放化疗留下的痕迹逐渐消失,头发重新长出,味觉也恢复,一切都慢慢适应慢慢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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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工作7年的公司要辞退我

我在原公司工作了7年,休了10个月病假,公司给我发的平时工资的60%。这是劳动法规定的最低水平,我也能接受。

当我出院大概8个月的时候,公司要把我辞退,并且提出的补偿金是7个月的病假工资(7*正常工资*60%),并且没有任何其他疾病的补助。

有战友告诉这是不合理的,让我去劳动仲裁部门处理。完全没有任何劳动法知识的我,在网上迷茫的查阅劳动法条例和案例知识。

可是了解后才发现,法律只是规定了条例,并不是把生活中的所有种种条件情况都列明,然后写上判决结果。同样的案例,不同律师可能辩解就不同。

我拖着孱弱的身体跑了不知道多少次不同的部门,最让我不可思议的是,哪怕是同一个部门,碰到不同的律师给我答复是完全不同的。有的律师说这是完全合理的,建议我装可怜央求公司施舍。有的律师说这是不合理的,应该是7*正常工资+12月*正常工资的疾病补助,建议我争取自己的应有权益。

经过生死洗礼,我也想过保命最重要,想要完全放弃,随便公司怎么安排都无所谓。

可是以前工作时,天天说着we are family, 到头来却是如此不仁不义。

当被别人欺负到头时,我想没多少(穷)人有这个慧根放下,因为对于已经患病而且不富裕的我来说,这并不是一个数字,这就是大米,房租和孩子的学费。

公司还找来了两个律师跟小白的我谈判。回想起真的很受伤,压力很大,身心交瘁。

在咨询了很多不同律师,跑了多次法律部门以及劳动仲裁后,我心里知道如果走劳动仲裁,我得到7*正常工资+12月*正常工资的疾病补助的胜算挺大。

但是我真心想保命,不想折腾,我跟公司讲我只要求7*正常工资+6个月*正常工资的疾病补助,大家好聚好散,不走劳动仲裁了,公司最终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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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漫长拉锯战后,癌症复发了

据我所知,这是很多战友都不可避免的因疾病被公司辞退而要处理的问题。如果遇到不公平对待,而身边没有人得力相助真的非常伤身。我没法给出建议,只能说以我为鉴吧。

扯了这么多我只是觉得我的复发转移跟这次伤身的拉锯战或许有很大的关系。

然后,于是,在出院1年2个月的时候,我在检查EB病毒DNA发现数值升高到了8000. 检查PETCT,发现在髂骨和胸椎T11两处骨转移! 我的老天啊,为什么这样?!!!

此处内心痛苦呐喊3分钟……

患癌之后,公司说我再也不是他们的“家人”了

不知为什么,当我打完上面这句话时,我大笑了2分钟,哈哈哈……是真的,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旁边的儿子凑过来说,“妈妈,你在看什么搞笑的视频“。

哈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嗯……我要调整一下情绪,重新入戏,因为下面这段是比较伤感的。

记得当时我一个人拿着骨转移的检查报告去找向主任,但她不在,只有她的一位助手医生或者是实习医生在那。

实习医生就实习医生吧,我问他我这种情况还能不能治,他说可以,我再问治愈率有多少,他说转移了治愈率是比较低的。

“有30%吗?”

“没有。”

“10%?” 他还是摇头。

“那,我还能活多久。”

“2年”,他停顿了一下然后说,“2年到3年吧。”

他由始至终没有停下他手上的工作,也没有看我,但他说这句话时握着鼠标的手有点抖。那一刻我撑不住了,头趴下了医生的办公桌。但我没有哭。一分钟后我抬起头再问,那治疗的意义是什么? 他说减轻痛苦,提高生存质量。

去你的减轻痛苦,放疗化疗能减轻痛苦?!这是我心里说的。嘴巴上说了一句谢谢起身离开了!

走到一处没什么人的地方,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我很崩溃不想治疗了,打电话给我先生,又发信息给我们深圳战友群的群主。

群主非常耐心开导我,他列举了我们群里的一些骨转移的战友,转移几年了都还是好好的。

甚至还有一些,肝转移,肺转移,甚至还有一些全身多发转移都能带瘤长期生存的真实案例。然后又推荐我联系骨转移的2位战友,吸取他们的经验。这2位战友用自己的实际经历鼓励我不要放弃。

他们说首先骨转移是进展很慢的。然后我的转移程度也是比较轻的。

而且现在治疗手段一直在进步,不断有新药面世。

我们现在能走能跑的,怎么就不相信自己怎么就放弃呢。战友们的鼓励给我非常大的动力,他们毫无保留的帮助我。

同样的,当后来我遇到其他战友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也把这份温暖而有力在鼓励毫无保留的回赠予他人。

这也是我花了一整天坐在电脑前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虽然我们素未谋面,但是朋友,如果你遇到了同样的麻烦,请别害怕请别放弃,有很多和你们患同样疾病的人,他们同样在抗争着,他们仍然顽强的活着,有的还活得非常有质量。相信自己也可以的。

然后就开始29次放疗。

之前首次治疗,肿瘤在头颈部,所以放疗是在头颈部,对喉咙耳朵脖子影响都非常大,尤其是口腔溃烂,进食非常痛苦。

这次放疗是在骨头上,几乎是完全没有感觉的。我放疗期间不用做化疗了,一天只要到医院在机器上面趴20分钟。

剩余时间经常追剧啊,散步,好不快乐!

04 数字对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

历时6个月,在2018年1月,我完成了所有治疗。与第一次出院的喜大普奔不同,这次是宠辱不惊。我知道危险并未走远,但我也知道我目前是安全的。

真如像普通人一样,虽然知道人总有死的一天,但是我现在还是活着。

后来我没有再去向主治医生求证实习医生说得是否正确,因为已经不重要了。三十几岁的人得癌症的几率很低的,我还不是一样得了。

如今去求证这个数字有何意义。每个人都不过是地球的过客,谁都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先到。

珍惜每一天,活着当下,足矣。

祈愿我们一切都平安顺遂。

——来自一位法律从业者的小荷友分享——

患癌之后,公司说我再也不是他们的“家人”了

首先,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单方辞退员工。各位兄弟姐妹们听好,如果你把癌症确诊诊断书拿给公司,公司人力或者你的领导说因为你患病无法工作所以要辞退你,这个时候,你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对公司说,你们这么做是违法的。生病已经很不幸了,如果这个时候再被辞退,这不光是雪上加霜了,这已经是触犯法律了。

第二,关于工资,法律规定是医疗期内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说实话,如果严格按照法定,这个金额确实非常少。毕竟在北京地区,最低工资也就2000多元,再乘以百分之八十,到手部分少之又少。这个时候我的建议是,需要提前问一下公司人力,怎么计算工资,如果能多争取一些尽量多争取一些。毕竟,后续的治疗还有很多花费,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发工资,可能连基本开销都是问题。

第三,医疗期的问题。医疗期是根据你的工作年限以及你在现在的单位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的,总的来说,工龄越长且在现任单位工龄越长的,医疗期就越长。我之前遇到一个病友,她刚刚跳槽到一个新单位,还在试用期就确诊了癌症,确实非常非常可惜,这样她的医疗期就会很短。具体的医疗期计算,大家可以自行科普,网上都可以查到,就不赘述了。

第四,医疗期结束后,不能返岗怎么办?如果确实因病情原因无法返岗的,单位有权辞退,但是应该给予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补偿。另外,因为我们是重症患者,公司还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这个可能每个地区的标准不一样,具体需要咨询当地的政策。

最后,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救济途径也有很多。比如去社保部门投诉,向工会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免费的),对劳动仲裁不服的话,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患者案例是本人、家人的真实治疗经验,版权归作者所有,禁止转载。如您发现内容有误,欢迎在下方留言区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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