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怎么分割?新规下房子统统这样“分割处理”

幸福里百科词条:离婚房产分割主要根据婚前、婚后夫妻双方或者双方父母的出资情况来确定。其中婚前一方全款购房的,无论房产证是否有两人名字,只要没有赠与对方,就不予分割。另外,婚前付首付且只写了一方名字,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着重讨论三个方面的问题:

是否婚前全款买房且未赠与产权给对方是否父母出资买方且明确赠与单方或双方房产证无名字,但婚后是否共同还贷

一、单方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

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不予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2、结婚前,单方全款购房,且未赠与配偶,离婚时不予分割;

3、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申请分割;

注意,房屋赠与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视为赠与无效,产权仍归赠与房所有,离婚时不能分割。

二、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

一方在婚期付首付,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房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的,可以先行协商,待当事人就前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按揭房产且没有另一方姓名的属于产权人的个人财产,如上述所说只能赔偿共同还贷部分,房产不予分割。

四、夫妻共同出资购买,但房改房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综合整理 具体政策以各地信息为准。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新规下房子统统这样“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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