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文:“偏见”与“真实” ——入职婚姻家事律师前的思考

“偏见”与“真实”

——入职婚姻家事律师前的思考

李凯文:“偏见”与“真实” ——入职婚姻家事律师前的思考

作者:李凯文,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家事法苑”团队成员,吉林大学法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法学理论专业。

本文系“家事法苑”团队原创文章,如欲转推,请务必征得作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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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本中的律师生活

书本中的律师生活具有“天使”与“魔鬼”的双重面孔。

律师的“天使”面孔通常存在“专业”、“富有”、“出名”的标签。在张文显教授主编的《法理学》教程中,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之一,是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人。Richard L.Abel教授在American Lawyers一书中陈述到,律师是最富有的群体,尤其是上层顶尖级律师,他们在政治上是最强大的,在文化形象上是最负盛名的,不仅包括如Abraham Lincoln一样神话般的人物形象,又包括如L.A.law或Boston Legal一样道德上更模糊但或许更广为人所知的大众传媒中的角色。

但是,律师也是诡辩的象征,相对于其他行业,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内无法宣称自己独占一套只有他们才懂的知识体系,律师看起来与其他法律人的不同之处仅仅在于他们不同寻常的“好口才”,许多人认为律师的价值就在于“诡辩”,是不事生产的寄生虫。律师是道德败坏的象征,律师往往是在玩弄法律,往往是在“搞勾兑”,往往是在为坏人辩护,缺乏道德伦理的担当。律师是物欲的象征,律师眼中只有钱,只有经济利益,任何行为都以利益为最终导向的……这就是律师的“魔鬼”面孔,正因如此,Mayborn勋爵认为律师都具有相似的“风格”:难打交道、冷漠、疑心重重、喜好挖苦和冷嘲热讽、据说他们熟稔人性最丑恶的一面,精通世间最令人难以置信的交易,他们对尔虞我诈司空见惯,以至于无法相信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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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律师生活是什么样的?“一切关于实在的知识,都是从经验开始,又终结于经验。用纯粹逻辑方法所得到的命题,对于实在来说是完全空洞的。”我的律所工作之旅由此拉开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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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小伙伴们的实践好奇

踏入律所实践后,每每和在校同学们、老师们聊天,总有一些观点能够“吸引”到我:

(一)经济利益,是律师唯一的价值导向吗?

学校小伙伴们的眼中,在律所,一个案件的律师代理费可能就得几万、好几十万,数额之多简直令人瞠目结舌。更为甚者,有时候还会发生当事人跟律师“砍价”的情形。经济利益,貌似就是律师唯一的价值导向。

(二)现实规定,是律师唯一的视野焦点吗?

学校小伙伴普遍认为,律师日常讨论法律问题,话题往往终结于“现实规定,或法院认为……”最终的结论也往往以通说观点而结束,似乎没有任何可辩论的余地,律师似乎就是在简单地“适用法律”。给人的感觉就是,律师不关注法学理论,不关注法制建设,不关注应然层面的“应当如何”。现实规定,貌似就是律师唯一的视野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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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媒体营销,是律师唯一的业务套路吗?

新闻报道、微博社评、微信好友,太多的律师宣称自己是“XXX第一人”、“XXX专家”、“XXX有多厉害”。太少的律师晒自己的写作与法律业务分析,即使有晒,内容上也是简单粗暴另外还附带各种个人广告。媒体营销,貌似就是律师唯一的业务套路。

(四)酒池肉林,是律师唯一的日常生活吗?

校园疯传,有的律师为了提高律师费而吃饭喝酒,有的为了拿到项目而吃饭喝酒,有的为了介绍案件而吃饭喝酒,有的为了招待法官而吃饭喝酒……酒池肉林,貌似是律师唯一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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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婚姻家事业务简单无技术含量吗?

考虑到校园课程的婚姻法(包含继承法课程)设计,是一门2学分的选修课,大多都认为婚姻业务简单无技术含量。法条不过数十条、生活直觉够判断、狗血情节胜过法律关系理性分析……

(六)婚姻家事业务低端不体面吗?

学校小伙伴们大多将IPO、破产、民商事诉讼、涉外仲裁等业务视为“高大上”业务,接触的客户也都是高层次的客户,使用的法律分析也都是高复杂的逻辑论证。相比较,大多都认为婚姻家事业务接触的都是小老百姓,法律分析也不过离与不离、孩子由谁抚养、财产如何分割,低端不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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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婚姻家事业务无良不道德吗?

婚姻家事律师,在同学眼中其实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本质就是“离婚律师”。只有人们离婚,婚姻家事律师才有饭吃。为了多赚钱,婚姻家事律师发自内心巴不得客户纷纷离婚,唯恐感情和谐、家庭幸福。由此,学校小伙伴纷纷认为婚姻家事业务无良不道德……

(八)婚姻家事业务廉价无前途吗?

结合婚姻家事业务简单无含量、低端不体面、无良不道德等判断,小伙伴们顺其自然地就推导出,婚姻家事业务廉价无前途……

“疑问”产生“偏见”

“偏见”刺激“真实”

学校小伙伴们的好奇,其本质是两方面的偏见,一方面是对“律师”职业的偏见,另一方面是对“婚姻家事”业务的偏见。归根结底,这些观点背后的本质话题是“书本视野下的(婚姻家事)律师生活状态”,呈现出(婚姻家事)律师行业“职业认同”与“经济财富”之间的挣扎困境。

“真实”的婚姻家事律师到底具有何种生活状态,真的像上述偏见那样吗?对此,我无法从行业层面得出“是”或“不是”的答案,只能从自己的职场经历过程,自述我眼中的婚姻家事律师生活状态。

(一)婚姻家事律师的理想状态

借好友梁维珊律师的话,理想中的家事律师至少必须具备的资格是:

第一,熟悉家事事件法与民法的操作,而且能时常读各式书籍,并研究法院实务;

第二,温暖的心而不是战神;

第三,懂得把自己的情绪与客户的情绪做切割,以避免公亲变事主;

第四,若要问外表,比较理想的是面容慈祥,而不是帅或美

第五,可能赚不了什么钱,但会得到很多人感恩的拥抱与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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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段凤丽律师的话,家事法律人这一职业,是一个需要衔接过去、当下与未来;融合社会、伦理与法律;兼具善良、经验与理性的职业群体。是最富有挑战性的职业,要求超强的综合素质:

第一,既要有法治思维,没有严格的法治思维,法律关系分析不清楚;

第二,又要有人文情怀,没有悲天悯人的人文情怀,价值判断就会失去方向;

第三,还要有社会阅历,没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就不能做到人情练达,举重若轻,审慎稳妥。

(二)个人真实的职场自述

第一,追求经济利益无可厚非,但生活情感和个人价值无处不在

“律师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或工作,要当成一辈子的事业来做,做律师的同时要努力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这句话是团队导师杨晓林律师的口头禅。杨律师的日常教导,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取律师费,这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但是,做律师不能只追求金钱。尤其是婚姻家业律师,金钱之外应有所追求,需要有一定的情怀,懂得悲天悯人。遇到“被抢孩子”、“隔代探望”等类型的案件,投入时间和精力援助令人同情的弱势当事人,帮助他们维权属于团队常态。婚姻家事只是律师业务的一部分内容,是一个“饭碗”,但这个“饭碗”中,盛的应该是满满的关怀与爱情,“可能赚不了什么大钱,但会得到很多人感恩的拥抱与眼泪。”

第二,现实规定与理论研讨并重

实践操作是律师业务的重心,案由选择、请求权明确、司法观点集成、案例检索报告……律师的代理策略需要考虑法官的可支持程度,“严格适用法律”是基本功,也是命脉线。但律师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之一,特别是一线的律师还具有理论研讨、推动立法的社会责任。

杨律师的口头禅就是“以个案推动法治(制)”。在这一理念下分别参与了“全国民商事优秀案例”案例报送、“斯坦福法学院中国指导性案例项目中国案例见解”案例报送与“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案例报送,通过个案推动法治(制)。另外,还在日常工作之余,为各类报纸提供稿件,围绕“网恋平台”、“代孕”、“家暴中的警察”、“离婚对小孩的影响”、“离婚考试”、“剥夺监护权”、“香港家事互认”等主题撰写随笔文章,向社会发声,揭露实践问题。同时,还会参加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中国国际法学会2018年学术年会、第五届中国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等学术会议,与学者、法官专家讨论问题,“从婚姻生活中揭示法理、由法理透视婚姻生活”,达到“婚姻生活”与“法学理论”彼此参悟与印证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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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营销的本质是无私的分享

有一句戏话,律师由三重身份构成,三分之一是法律人、三分之一是社会人、三分之一是商人。

商人的本质在于营销,在于推销自己的。对于隶属于服务业的律师行业来说,也并不可耻。借用江苏省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孙韬律师的观点:“厚积薄发,然后再主动营销。”在杨律师的教诲下,逐渐养成了自己的营销模式——无私分享,真诚待人,顺其自然,赢在未来。无论是经营“继承法苑”、“涉外家事法苑”公众号,还是管理几个实务交流群,坚持每天分享资讯。

第四,团队活动与享乐后的工作补救

团队同事间或者是同学朋友间的欢愉不断。但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阳光交流,透过互联网平台与法律职业共同体交流文章观点,思想碰撞,而非酒桌上的干杯。

没有酒池肉林的律师生活是苦行僧,只有酒池肉林的律师生活是油腻社会流。

来团队至今,只喝过三次酒,都是和大学好友;团队工作中对外应酬饭局从未遇到过……除此之外,杨律师经常组织通团队成员间的聚餐活动,看电影,看歌剧、话剧……团队活动欢愉过后,迎接我们的是欢乐的加班,把耽误的工作都补上。团队同事像一个小家庭,工作娱乐两不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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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复杂多元的法律适用,披着婚姻外衣的民商事案件

确实,《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等在条文上就那么数十条,从形式上来看,确实如此。但在实际办理具体的婚姻家事案件后,无论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还是夫妻间公司股权分割、新型财产类型的分割、涉外离婚的管辖与判决申请承认、夫妻财产制与物权变动、子女抚养与探望、离婚后子女改姓、离婚情感破裂证明……

围绕“离与不离”、“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这三大核心话题,法律关系远非一部法律或者两部法律能覆盖的,需要“熟悉家事事件法与民法的操作,而且能时常读各式书籍,并研究法院实务”。

第六,贴近生活,不存在低端一说

婚姻家事业务是一个贴近生活的业务,充满了人文情怀。无论是大老板还是社会小老百姓,都是一个自然人,是有血有肉的人,是与我们家事律师一样的人。与其他民商事案件相对比,我们的服务对象确实不是市值多少多少亿的大公司,也不是资本市场的金钱风暴。

但是,在我眼中,贴近生活的提供法律服务,是愉悦的,虽然过程会比较繁琐,也有当事人比较磨人,会把单位时间创造的金钱价值压缩的非常低。只要自我感觉是值得的,就不存在低端一说。

第七,劝和不劝离,离时是医生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吴卫义律师把婚姻家事律师的名称演变过程分为了三个阶段,先是“离婚律师”,然后是“婚姻家事律师”,最后是“家族财富传承律师”……归根结底,名称的背后,是提供服务的对象与内容。

以杨律师的做事风格为例,在咨询谈话阶段往往会劝当事人认真考虑,看看日子还能不能过下去,慎重做决定,实在过不下去了再来找我们。“劝和不劝离”,尤其是对一时冲动型的当事人。但是当事人下定决心要离婚时,此时婚姻家事律师的身份其实就是医生,负责医治法律上的疑难问题。如果有人质疑婚姻家事业务无良不道德,那也是在质疑医生这一职业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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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工作是辛苦的,未来是可期的

婚姻家事律师的工作很累很琐碎,这是事实。而且收费也没有民商事案件(合同、公司)那么好收。此消彼长,婚姻家事业务的未来并不明朗。

对于此,杨律师创造机会,分别让我去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大额保单操作实务高级培训班、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家族财富传承与管理高级研修班、笨鸟俱乐部主题活动、婚姻家事律师实务财富管理与信托律师实务高端研修班、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涉外家事法律专题研究委员会2018 年杭州家事与财富传承涉外法律论坛、家族财富传承首届高级研修班……在外听的多了,见的多了,深深感受到婚姻家事业务未来是可期的,关键是要找到自己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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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经常看到这样一句电影台词:如果提前知道你要面对的人生,你是否还会有勇气前来?

今天,我想,朝着家事律师这个方向,算是迈出了我的第一步,我来了!

End

咸鱼法学

我们是一直在努力翻身的小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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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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