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没过户,后果很严重

家住南山的王女士昨天晚上下班回家,发现自己家的门锁被人换了,楼下还有搬家公司要求王女士赶紧搬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下班回家 门锁被换

王女士的家就在南山月亮湾花园,王女士说,她从来到深圳就在这里居住,一住就是十几年的时间了。昨天她下班回到家正要开门时,看到门锁被换了,旁边贴了这样一张纸,上面写着“锁已换,联系业主委托律师”。

离婚三年 房产没有过户

住了十几年的家,怎么突然被人换了门锁呢?王女士说,这套房子是她和前夫结婚之后买的,2013年,她和前夫因感情不和离婚,两人去民政局达成了离婚协议,协议女儿归女方抚养,位于月亮湾花园的这套房屋产权也归女方所有,房屋的按揭贷款由男方支付月供,直至贷款全部还清为止。女方随时可以要求男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已被两度转手

王女士说,这套房子是两人在2001年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前夫一个人名下,当时购买价为22万,贷款14万,后来前夫为了做生意就追加贷款,两人在2013年协议离婚时还有40万的贷款。王女士一时没有足够的钱去赎楼,加之吃了离婚协议书这颗“定心丸”,就暂时没有过户。去年11月,王女士凑了钱打算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突然得知房子已经被卖掉了。

神秘买家 一直未露面

随后王女士赶紧委托了律师,律师搜集资料时发现,王女士前夫先把这套房子过户到了他妹妹的名下,之后再通过他妹妹卖给了现在的买家。而这个买家在2014年的8月份就买下了房子,不过一直都没露过面,直到前几天王女士将前夫、前夫的妹妹以及房屋的买家全部告上法庭,对方才出面要求王女士赶紧搬走。

一夜之间 无家可归

王女士说,她离婚后一直在这里居住,期间从来没有人过来看房,所以自己压根儿就没想过房子可能被盗卖。现在王女士和女儿已经无家可归,还有一只猫在房子里关着。现在王女士前夫的电话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记者也尝试拨打王女士前夫妹妹的电话,对方同样没有接听。

婚后房产被卖 法律如何界定?

原来这个房产在中间又被她前夫的妹妹转了一手。那么,这个房产的产权和买卖关系究竟如何界定呢?一些市民在碰到类似事情的时候,又该如何处理呢?

律师:“善意”第三人优先取得房产

对于王女士的遭遇,法律研究人士表示,我国物权法对所有权的取得做了特别规定:对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如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已经登记,则受让人依法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买房人取回房屋 需通过正常渠道

法律研究人士表示,如果判断第三人不是善意取得,那么王女士本人就要主动取证。比如说王女士要向法院提供第三人之前没有过来看房的证据,相关的通信记录或者电话录音材料。对于王女士目前所住房间被强行换锁的情况。法律研究人士强调,即使第三人是善意取得,也要通过正常渠道取得房屋。

查清资金流向 维护正常权益

那么,王女士如何来追回自己的正常权益呢?法律研究人士认为,目前,王女士之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买房人是善意取得。那么,王女士即使无法取得房产,也可以向前夫以及前夫的妹妹追讨损失。

律师:离婚房产归谁 过户才是关键

按照3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司法解释。即使该房产仍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对房产作出判决,那么自法院判决生效时起,房屋的所有权就不再由房产登记认定,而由法院判决认定。法律研究人士表示,这个解释对于已经离婚夫妻的房产归属有了明确的界定,但是要想没有后患之忧,还需要第一时间去过户才行。

详细报道请收看今晚《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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