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朋友们都知道
车辆保险分为两种:
01.交强险
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02.商业险
包含三者险、盗抢险,车损险等多种。三者险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近期,新都法院在审理的一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
发现有不少车主都「精准踩雷」
最后还要自掏腰包
只因当初在投保时
轻信了一些号称能“承保商业险”的
汽车服务公司
一上法庭才明白:
“保险单”实为“统筹单”
这种情况,可能还得自行
承担交强险以外的赔偿责任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即原银保监会)现已“交棒”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根据改革方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在原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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