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非正常申请的救济途径

今天分享的是非正常申请的后续处理流程。一般情况下,如果专利被判定为非正常申请,解释无效后就会被视为撤回。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根据最新的国家知识产权局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认定及认定后的办事指南,在收到专用函后,申请人需要进行第一次解释。如果解释不通,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会直接下达视为撤回通知书,而是会下发审查意见。在得到审查意见后,申请人可以进行第二次解释。如果解释不通,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驳回决定。即使被驳回,申请人仍可享受正常的专利驳回救济途径,如专利驳回复审、国会复审后的行政诉讼等。为了更清晰地展示流程,我制作了一个流程图。通过这个流程图,可以清楚地了解相关流程。

·第一步是审查业务专用函,认定是非正常申请,并下达非正常申请专用函。在第一次答复解释后,如果通过,就可以恢复正常的审查流程。如果未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下达审查意见。在收到审查意见后,申请人需要进行第二次答复。如果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将专利恢复正常。如果未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直接驳回专利。如果申请人对驳回决定有异议,可以提起专利复审或行政复议。

专利非正常申请的救济途径

在收到非正常申请专用函后,不要主动撤回专利。如果主动撤回专利,申请人将失去第二次答复审查意见和后续救济途径的机会。因此,即使收到专用函,也不要害怕,要连续进行两次解释,直到专利恢复正常的审查流程。今天的分享结束了,如果你想了解更多专利代理实战技巧,请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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