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当大家都在准备迎接元宵佳节时
百色一名男子却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
为自己的错误“买了单”
2023年1月29日,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黄某作出有罪判决: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随后,民警将其送至看守所羁押。
案件回顾
2022年5月16日凌晨4时许,百色市右江区江滨一路路段,一辆桂A白色小车与一辆桂L小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无人员伤亡。
在事故现场,本应在道路右侧行驶的白色小车开到了道路左侧,两车车头严重凹陷,零部件散落一地。
民警调取监控视频还原了事发经过:事发前,白色小车突然偏离原车道,跨越中心线驶入对向车道。当对向小货车发现时已然减速停下,但白色小车毫不避让,还是径直朝前撞上小货车,小型货车被后推数米才停下。
民警及时将两名驾驶人带至医院抽血并送司法鉴定,结果显示白色桂A小车驾驶人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4.6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小货车驾驶人排除酒驾。
据白色小车驾驶人黄某交代,事发当天凌晨1时,他与几个朋友一起吃夜宵,期间喝了6瓶啤酒和2两白酒,一直喝至凌晨4时,散席后觉得还清醒,便驾车回家。途中酒劲上头,不知不觉中就与对向行驶而来的小型货车发生碰撞。
经综合调查,黄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车辆跨越中心黄色虚线未实施右侧通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交警依法认定,黄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处罚。
喝酒一时爽
酒醉驾可“碰”不起!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