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成都两名大学生“兼职”,将银行卡借给诈骗人员

大学生在校期间选择做点兼职,勤工俭学,这本来是好的,但是大家找兼职时也要擦亮眼睛,有些“兼职”千万不能干。两名大二学生想兼职挣钱,违法转借银行卡给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结果不仅没拿到钱还因犯罪获刑。

据了解,成都某高校大二学生殷某某在朋友圈中看到一条兼职信息,称只需要提供银行卡就可以获取350元/天的报酬。随后,殷某某将该“兼职信息”告知了同学蒲某某,二人决定从事该“兼职”。

2021年4月20日,两人相邀一起前往银行,各自办理一张银行卡。办理前,他们被银行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出借银行卡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但两人没有停止行动。次日上午,殷某某和蒲某某一起前往一茶楼,二人将自己的银行卡及各自的手机交由“神秘人”转账使用。然而,二人在兼职后并未收到酬劳。

被判刑!成都两名大学生“兼职”,将银行卡借给诈骗人员

经核实,殷某某银行卡当日交易流水为54万余元,其中收到有报案记录的电信诈骗被害人转入资金140600.6元;蒲某某银行卡交易流水为61万余元,其中收到有报案记录的电信诈骗被害人转入资金83771.24元。令人惋惜的是,被害人中有一位被诈骗后,因精神压力太大高坠死亡。

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殷某某、蒲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因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从宽处理;两人系初犯,且为在校学生,酌定从轻处罚。殷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蒲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对于大学生而言,要识别兼职的内容,那些不需要工作投入就会有高额回报的所谓兼职,很有可能沦为犯罪分子作案的工具。

江西南昌某高校住在同一个寝室的4名大学生,为贪图小利竟然帮诈骗分子办理银行卡洗钱。其中,洗钱金额最高的大学生胡某卡内,流水总额高达300多万元。

被判刑!成都两名大学生“兼职”,将银行卡借给诈骗人员

买卖银行卡危害多,切莫贪图小利,断送自己大好前程。

(来源:成都高新法院、都市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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