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 | 武城法院调解一起特殊离婚案件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 | 武城法院调解一起特殊离婚案件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 | 武城法院调解一起特殊离婚案件

2023年4月16日,武城法院老城法庭收到了一个特殊的离婚诉讼案件。原告王某某(女)与被告李某某(男),双方于2010年1月份登记结婚,2011年6月份生育女孩李某,婚后感情一般。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 | 武城法院调解一起特殊离婚案件

原告王某某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一子;原被告婚生女李某在城区学校寄宿,正值六年级,面临小升初;原告王某某曾于2022年3月份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经综合考虑本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被告对原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子的行为极为不满,扬言要求巨额精神损害赔偿金、追究原告重婚罪等;被告不配合法院调解案件,拒绝到庭。

该案如果处理不好,极易引发极端事件……

我们来看看

老城法庭是如何化解矛盾纠纷的

01诉前调解

通知原告王某某到法庭询问了解案情,并就离婚意愿、婚生女孩抚养情况、财产问题进行充分了解;到李某就读的学校,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询问其关于抚养的个人意愿,引导并鼓励李某减轻心理压力努力学习。

调解员多次通知被告李某某到庭并向其释法明理,讲清利弊。被告虽到庭,但情绪激动,扬言报复并要求巨额的赔偿金,案件调解进入僵局。

02诉讼中调解

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原告的过错及被告的情绪,法庭经多方了解,被告父亲与原告及其家人尚有往来,且较明事理,遂邀请被告父亲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讲清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从亲情角度,讲明父母关系决裂将对孩子造成更大伤害的隐患,并列举了多个案例。

发放《武城县人民法院离异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武城县人民法院离异家庭未成年人伤害预防保护告知书》《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册》,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要求当事人双方尽最大努力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同时告知,在以后孩子成长中遇到任何问题,仍可向法庭寻求帮助。

在法庭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被告的态度终于有了明显缓和。庭审前一天,工作人员将原被告双方传到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法官严厉批评了原告的行为并明确了法庭的态度,最终被告方念及多年夫妻感情、原告无稳定收入及尚有孩子需要抚养的情况,放弃了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及其他过激的要求。双方关于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于当天进行了交付,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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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有话说

起诉离婚的情形五花八门,法官处理这类案件关键要抓住焦点问题。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是离婚诉讼当事人唯一的利益共同点,以这个小的切口深入,在调解过程中讲求方式方法,耐心倾听、适度共情、释法明理、合理引导,最后送上祝福。

法官站在为民解忧的立场,真诚无私的处理案件,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才能把法律更好的应用到案件的处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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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武城法院

编 辑:姜玉聪

审 核:司晓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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