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
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
2023年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拟征收土地位于
黄坡镇唐禄村唐禄经济合作社和磐石村坡尾、
铁塘尾经济合作社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为46.8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为50.7万元/公顷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实施
吴川产业转移工业园预制菜产业园
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
拟征收黄坡镇唐禄村唐禄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5193公顷。其中农用地0.3799公顷(含耕地0.0007公顷)、建设用地0.1394公顷。
拟征收黄坡镇磐石村坡尾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4481公顷。其中农用地0.3742公顷,不含耕地;建设用地0.0739公顷。
拟征收黄坡镇磐石村铁塘尾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7018公顷。其中农用地0.3313公顷,含耕地0.1950公顷;建设用地0.3705公顷。
01
安置对象
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家庭承包的土地被政府依法统一征收的,其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制定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年满16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纳入征地社保费补贴对象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02
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安置费中。
(二)留用地安置。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湛府规(2022) 5号)的规定执行。
(三)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粵府办(2021)22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77号)的有关规定,吴川市征地社保费标准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6.5万元/亩)的30%标准一次性计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存入“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该项目实际征收土地面积24.1155亩(不含留用地),需计提费用47.025225万元,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征地社保补贴对象按“先确定到户再确定到人”的方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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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房小月
*素材来源于吴川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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