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分家析产案件中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的裁判规则

法院对分家析产案件中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的裁判规则

现代法律意义上,分家析产的概念

从注重身份关系的分离转为

注重对已有财产的分配

法院对分家析产案件中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的裁判规则

司法实践中

分家析产的案件表现为

共有关系在各种原因导致的

家庭基础丧失以后的共有财产分割问题

本期小编对分家析产纠纷中

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原则进行解释说明

推送相关裁判规则

裁判规则

1.在分割家庭共同财产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序良俗原则,对赡养老人的家庭成员予以补偿——丁一等诉丁五分家析产案

本案要旨:在分割家庭共同财产过程中,应该坚持公序良俗原则,在财产分配上应充分考虑到家庭成员对共有财产的管理及对父母的赡养等因素,对家庭共有财产分配比例予以调整,加大对赡养老人的家庭成员的补偿数额,弘扬尽孝赡养老人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案号:(2012)连民再终字第0026号

审理法院: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编:《中国法院2014年度案例》(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第1~4页

2.各家庭成员约定共有房屋归一人所有的,应按约定履行,一方不得以撤销赠与为由主张分割——王金荣诉王金成、王金祥、王金龙分家析产纠纷案

本案要旨:家庭成员之间签订协议将房屋处分给某个家庭成员的,属于各家庭成员对处分家庭共有财产达成的协议,该协议性质为分家析产协议,而非赠与人无偿将标的物赠与受赠人的赠与协议。该分家析产协议是各家庭成员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协议合法有效应予履行,其他家庭成员不得以撤销赠与为由主张分割房屋。

案号:(2011)二中民终字第05513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编:《中国法院2012年度案例》(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3.家庭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分割若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按等分原则处理并考虑共有人的贡献等因素——王泉、朱珍、王平诉张琴分家析产纠纷案

本案要旨:分家析产的前提是存在家庭财产的共有。家庭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由家庭成员协商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应按等分原则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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