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黑诊所”非法行医,致一人死亡获刑11年

近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了一起非法行医的案件情况。

被告人吴某某在为被害人张先生治疗“腹痛”的过程中,连续使用了多支含有过期成分的药物,导致张先生在治疗过程中突发性休克,最终抢救无效死亡。该案由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开庭审理,最终判处被告人吴某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获有期徒刑十一年。

男子开“黑诊所”非法行医,致一人死亡获刑11年

被害人张先生,原本是雨花区黎托街道附近一家混凝土公司的外来务工人员。2021年10月14日上午9点,被害人张先生因腰痛,在一工友的介绍下,就近来到了吴某某开设的“黑诊所”就医。

“案件的被害人张先生有肾结石病史,案发当天他来到了这家诊所看病。嫌疑人吴某某给他开了四支药,在打到第四支药的时候,张先生出现了抽搐和呕吐,之后就休克了。”雨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杨柳媚说。

据吴某某回忆,当时发现病人休克后,他第一时间给张先生打了一针肾上腺激素,但并没有什么效果。察觉事态严重,吴某某随即拨打了110和120求救,不过张先生最终还是因为抢救无效被宣告死亡。“经过长沙市卫健局的提前调查,吴某某当时使用的药品里,其中有两种药品是过期的药,同时经过鉴定,被害人的死亡原因为过敏性休克死亡。”

事发当天,吴某某在派出所做了笔录,并配合相关行政部门交待了事件的始末。期间,卫健部门查出吴某某并没有行医资格证。据嫌疑人到案后供述,他是在一九八几年因盗窃罪在监狱里服刑三年,期间曾向他人学习了“医术”。出狱后,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在农村当了多年的赤脚医生。前两年才跟随自己的儿子来到雨花区,开了这一家“黑诊所”。

男子开“黑诊所”非法行医,致一人死亡获刑11年

吴某某指认现场

检察官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图一时的便利或者价格便宜,就轻信街边的“黑诊所”,生病就医一定要去有国家资质认证的正规医院,切莫拿自己的生命健康开玩笑。

记者:梁兴兴

来源: 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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