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专栏】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您答疑解难(四)

大连市法律援助通过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为给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法律咨询工作,近段时间,12348法律服务热线每日法律咨询数量达到近300件,主要内容涉及防控疫情期间劳动人事、合同纠纷、民事纠纷、消费维权等问题。在咨询回复过程中,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热线律师将市民普遍遇到的法律问题分别整理出来供市民参考,让疫情防控期间法律咨询更加人性化,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律师是怎样帮助大家解决问题的!(第四期)

——法律咨询案例 ——

01

咨询问题

刘大爷年过七旬,小刘是他唯一的儿子。刘大爷是典型的“中国式父母”,为孩子操劳大半辈子了,晚年时,为了减轻小刘的购房压力,把自己名下唯一的一套房产赠与给小刘,并把房产过户到小刘名下。刘大爷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后来小刘找到女朋友要结婚,要刘大爷搬走,刘大爷不肯,小刘竟然将父亲告上法庭!

此事发生在疫情期间,刘大爷打了12348热线,想问一下自己对于这套房产还有居住权吗?

律师解答

在本案中,双方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合同中虽然没有明确约定刘大爷的居住权,但是刘大爷年事已高,涉案房屋是他唯一的住所,小刘接受赠与后,强行要求刘大爷搬走,势必导致刘大爷流离失所,这种行为有悖于公序良俗。所以刘大爷对于该套房产有居住权。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

热线律师—牟飞

02

咨询问题

我家住泉水某小区,前几天小区被封闭但没有对住户进行居家隔离。今天中午社区的志愿者通知我要对我进行7天的居家隔离并封闭了我的家门。由于事发突然,我没有储备蔬菜,生活面临困难,并且物业公司称因楼下住户保修暖气漏水因此在屋外关闭了我家的暖气阀门,目前正值降温天气寒冷,由于我无法出门解决相关事宜,家中一直无法恢复供暖。社区和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

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和社区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对个人和家庭采取的居家隔离措施,任何人均应无条件配合。所以首先建议配合社区工作安心居家隔离。关于生活面临困难的问题,建议首先与所在社区取得联系,由社区负责设法解决包括蔬菜供应、供暖恢复等问题。而关于物业公司在屋外关闭屋内供暖阀门的行为,可在解除居家隔离措施后,对暖气是否存在漏水问题进行进一步核实,若并不存在漏水问题,或有其他证据证明物业公司自行关闭阀门的行为不当,且该行为对住户造成了实际损失,可以依法对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主张赔偿。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

热线律师——周世杰

03

咨询问题

伴随疫情影响,企业经济效益下滑而产生的用工问题成为近期咨询话题。某装修集团公司毕女士来电,咨询其面临的岗位调整和薪资下调问题应如何应对处理。

律师解答

疫情环境下,《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企业可以单方实施调岗情形中,第四十条第三项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以适用。但其赋予企业的是与员工协商变更工作岗位,继而在协商失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企业从指挥管理生产秩序角度,要求单方调整工作岗位与劳动者从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角度,要求不能赋予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权利是矛盾的。从性质上讲,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改变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范畴。但作为员工在疫情条件下,可以提高视角,看到企业采取调岗降薪作为缓冲手段,为维护劳资关系稳定所做的努力。特别是现在工作难找的时候,最好是能以愉快的心情投入到新的岗位,做出让企业有目共睹的成绩,争取早日提薪晋级。我除梳理回复了法律规定以供其参考适用外,更鉴于其已签字同意的实际情况,从人之常情出发,劝其理解接受单位安排。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

热线律师——张 玲

04

咨询问题

当事人汪女士常年身体不好,精神状况不佳。2019年底家人为其报了一个境外旅游团,计划于当年春节后出国旅游一次,以便能使汪女士身体和精神状况得到改善。然而,未曾想到2019年底,春节前夕爆发新冠病毒疫情。汪女士及其家人开始联系旅行社要求退返旅游费用,但旅行社表示已经交的费用不能退还,可以变更履行其他旅游项目。

随后,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联系不上,旅行社的门面关闭,人去楼空。无奈,汪女士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维权。

律师解答

2020年1月24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即日起,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从法律角度分析,目前虽然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本次疫情的不可抗力属性,但政府的官方发文可以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从而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之一。旅行社应当全额退还尚未发生的汪女士的旅游费用。最终,依据上述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法院判令旅行社全额退返汪女士旅游费用并承担汪女士起诉之日至费用全部退返完毕为止的利息。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

热线律师——肖茹

05

咨询问题

一位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2年多,用人单位在职工入职1年之后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咨询是否违法,如何主张权利。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迟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此,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如用人单位不予补缴的,劳动者可向企业所属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

热线律师——王永飞

【法律服务专栏】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您答疑解难(四)

1

战“疫”有我,司法行政干警在行动

2

大连市总工会联合相关部门慰问监狱、戒毒单位

3

【法律服务专栏】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您答疑解难(三)

法律咨询请发至后台

编辑【法律咨询】+咨询内容,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值班律师会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9-14 02:25
下一篇 2023-09-14 02:3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