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如何定罪处罚?

何为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如何定罪处罚?

一、何为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首先,关于何为“追逐竞驶”?

根据最高院指导案例32号:张某某、金某危险驾驶案裁判观点:刑法规定的“追逐竞驶”,一般指行为人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别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在道路上快速追赶行驶的行为。而关于何为“情节恶劣”?应从其追逐竞驶行为的具体表现、危害程度、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方面,综合分析其对道路交通秩序、不特定多人生命、财产安全威胁的程度是否“恶劣”。

其次,关于何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1. 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2. 确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主要方式:

(1)呼气酒精含量检验;

(2)抽取血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

(3)其他规定: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再次,关于何为“从事校车或者旅客运输”?

主要是学校、客运公司因从事在校学生运输、旅客客运业务,之所以对此两类作出刑法上的规制,主要因为涉及众多在校学生和不特定旅客运输安全,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而何为“严重超员和超速”,根据《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规定,区分解读如下:

1. 关于严重超员?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其中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5人以上的;或者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0人以上的;或者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属于严重超员。

2. 关于严重超速?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其中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90公里以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60公里以上的;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或者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掉头、转弯、下陡坡,以及遇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通过傍山险路、连续下坡、连续急弯等事故易发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属于严重超速。

最后,关于何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

1.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根据安监总局等部门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目前共计有2828种危险化学品,详情可自行检索。

何为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如何定罪处罚?

2.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涉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犯罪的意见》规定,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道路运输活动,或者实施其他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通过道路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行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3.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包括:

(1)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

(2)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应当封口严密,能够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发生渗漏、洒漏;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溢流和泄压装置应当设置准确、起闭灵活。

(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4)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5)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

(6)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何为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如何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

(一)一般规定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由公安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从重处罚及竞合罪名

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2.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3.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或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何为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如何定罪处罚?

(三)量刑标准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在一个月至六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宣告刑。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危险驾驶行为、实际损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4.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5.综合考虑危险驾驶行为、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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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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