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贵州省委建议“下决心采取集资建房模式”,贵州住建厅答复

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7月4日消息,贵州省住建厅答复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民进贵州省委员会关于“下决心采取集资建房的模式,以成本价供房”的建议称,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来,逐步建立形成市场和保障两个住房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通过与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市场化或者联合开发的形式建设商品房,降低职工购房成本。

在《关于大力推动住房改善扶持房地产回暖的建议》中,民进贵州省委员会建议针对教师、医生、机关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大中型民营企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制定专门的住房改善方案,包括“下决心采取集资建房的模式,以成本价供房”,“对这些群体手中持有的现房,政府可以成立一个特殊中介机构进行收购变现,支持房屋所有人以旧房换新房,并免除房屋以旧换新中所产生的交易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等,使旧房持有人能够实现无税费地进行以旧换新”等。

关于“下决心采取集资建房的模式,以成本价供房”的建议,贵州省住建厅答复称,自1998年贵州省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以来,逐步建立形成市场和保障两个住房体系。市场体系体现的是住房的商品属性,主要是商品房。保障体系体现的是民生属性,主要是保障性住房。目前,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成本和市场等因素综合确定。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通过与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市场化或者联合开发的形式建设商品房,降低职工购房成本。

关于“对这些群体手中持有的现房,政府可以成立一个特殊中介机构进行收购变现,支持房屋所有人以旧房换新房,并免除房屋以旧换新中所产生的交易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等,使旧房持有人能够实现无税费地进行以旧换新”的建议,贵州省住建厅答复称,目前,贵州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国有资本企业主要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部分企业还涉及开发业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贵州省正在积极探索将居民闲置住房收储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途径。

此外,关于“针对农民工、新市民,实施专门的保障房建设计划,建设一批低价房、租赁房。对保障房建设,要搭建好超长期资金渠道,使各类建设主体能够持续性投入、持续性建设。采用城市‘三变’模式,加快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建设保障房、租赁房”的建议,贵州省住建厅答复称,贵州省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主要以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2007年以来,贵州省累计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约93万套,累计发放补贴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16.81万户,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1万套(间)。“十四五”期间,贵州省计划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12.5万套(间),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在金融方面,联合贵州银保监局印发《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实施意见》(贵银保监规〔2022〕1 号),在金融服务、信息共享、资金监督、风险防控等方面建立共管机制,落实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在用地方面,2022年1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支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关于“落实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扩大宅基地使用权交易,刺激城市资本购买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旅游养老地产建设”的建议,贵州省住建厅答复说,通过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需依法实施征收后,由政府出让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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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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