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七十年,遗产税被讨论了多少次?

2023年7月2日,在第17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高峰论坛(2023)暨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指数发布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部长李建伟提出:“应尽快研究出台遗赠税,弱化财富两极分化走势及其代际遗传对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的负面影响。”

这番话立即引起网络热议,很多人猜测“遗赠税”要来了。

所谓遗赠税,即遗产税和赠与税的总称。遗产税是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对其遗留的财产即遗产征收的一种税。赠与税则是以财产所有人向其他个人无偿转移的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所以,赠与税一般是作为遗产税的补充或者配套措施而成立的。

多位国内财税领域专家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开征遗产税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国际税收竞争、部分国家停征遗产税的大背景下探讨遗产税,争议更大。此外,中国开征遗产税面临财产申报制度有待健全、征税技术存在障碍、征税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和资本外流等系列难题。

其实在过去七十年间,遗产税的话题曾不断被提起。

过去七十年,遗产税被讨论了多少次?

2017年,财政部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公开表示,中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视觉中国/图)

遗产税讨论

早在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即国务院的前身)在《中国税政实施要则》中规定了全国暂定统一征收的14种中央及地方的税种,其中就包括遗产税。

但由于中国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普遍较低以及个人财产较少等原因,遗产税未予开征。

改革开放后,征收遗产税一事在1990年代初重新被提上议程。

199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适时开征遗产税。

随后,1996年开始的“九五”计划和2001年开始的“十五”计划均将开征遗产税纳入,但征收事宜迟迟未能落地。

2003年3月,著名经济学家、十届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大学教授厉以宁在接受《中国税务》月刊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开征遗产税的时机尚未成熟,现在开征遗产税是有害的。

他认为,中国社会,特别是农村、小城镇,大多数家庭都是几世同堂,没有分家,财产界限不明确。如果开征遗产税,就要逼着人家分家。这样一来,就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容易引发不稳定。

2005年11月,时任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确认了遗产税“搁浅”的消息。他表示,只有在对个人信息很清楚的情况下才能实施遗产税,但是中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尚有困难,相关信息很不完善,所以不准备开征遗产税。至此,长达十余年的遗产税讨论暂告一段落。

遗产税讨论再次出现,已是八年后。2013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重新提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贾康,曾是上述《意见》起草的顾问组成员之一。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明确提出,在本届政府任期内,要推出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文件,不过因为多种原因,该文件在当届政府最后一年的春节前出台时称为“若干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翟继光表示,从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适时开征遗产税”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提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说明征收遗产税的急迫性有所下降。此外,从文件发布的等级来看,前者显然比后者发布的级别更高,指导性更强。“说明遗产税在当时的时机还不够成熟。”

此后,网络不时有传言中国开征遗产税,甚至附带所谓的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但都被官方证实为假消息。

2017年财政部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公开表示,中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跟踪国际上遗产税的发展趋势,进一步研究遗产税有关问题。

引发资本外流?

中国七十年未开征遗产税,是因为这一税种开征存在不少难点。

在贾康看来,开征遗产税势必要求有居民财产申报、登记、查验、保护、交易制度的全面建设,其中官员财产报告制度至为重要。

遗产税的征收还涉及财产评估的公允界定。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杨志勇称,如果一定要征遗产税,只能对看得见的遗产进行征税。那些价值不菲的名人字画、古董、艺术品等各类信息不容易见到的遗产,即使价值超过那些可以见到的,也不容易被征税。这样,由于遗产分布不同,最后所承担的税负就可能有天壤之别。

“对于一个本身就是要促进公平的税种来说,制造新的不公平是不可思议的。”他说。

此外,开征遗产税也会影响到资本的流动。

2017年10月,财政部在回复政协提案时提到,“从近年来遗产和赠与税的国际发展趋势看,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在调节贫富差距的同时,可能会对一国的经济特别是国外资本流入和国内资本流出产生一定的影响,是否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已逐步成为国家、地区间税收竞争、吸引投资的一项重要内容。”

遗产税的议题的确会触动一些富人的神经。

早在2012年12月,多家媒体报道,在深圳传出或将开征遗产税的消息后,保险公司屡签天价保单,当地市场就曾出现了一张趸交保费1.03亿元和一张年缴保费2680万元(3年期)的巨额保单。

传闻让寿险市场着实火了一把,客观上反映出资本的焦虑。不少私营业主成为保险公司的“座上宾”,而避税则是他们共同的目的。

翟继光回忆,深圳征收遗产税的传闻过后不久,自己就受深圳某大型保险公司邀请,讲授遗产税相关课程。令他出乎意料的是,一个专业讲座当时报名人数达两千余人,找不到地方,最后只能将授课地点搬到了深圳剧院。“一说要征遗产税,保险特别是寿险就迎来了春天。”

事实上,部分开征遗产和赠与税的国家和地区已经出现了取消或弱化该税种的趋势。

自1970年代以来,遗产税相继在加拿大、澳大利亚、以色列、印度、秘鲁、马来西亚、新西兰、埃及、葡萄牙、巴拿马、斯洛伐克、俄罗斯、瑞典、匈牙利、中国香港、新加坡、奥地利、挪威、捷克和波多黎各等国家和地区被废除。废除遗产税主要出于吸引高净值移民与资金流入、免除财富创造者的后顾之忧等考虑。

杨志勇介绍,最近这些年,遗产税在国际上似乎是一个不太受欢迎的税种,一些国家或地区降低遗产税税率,提高免征额,有的干脆取消遗产税。“在国际税收竞争的大背景下,遗产税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过街老鼠。”杨志勇说。

2012年,法国奢侈品巨头路易威登集团首席执行官贝尔纳·阿尔诺申请比利时国籍的消息被披露,在法国掀起轩然大波,并引发有关法国对富人征税措施的争议。

当时正值法国总统奥朗德兑现竞选承诺的敏感时期,奥朗德极力主张征收高额遗产税,这令法国富豪阶层人心惶惶,不少人都动了出走海外的念头。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赵锡军认为,从遗产税的课征对象和税率设计看,遗产税一旦确定执行,必然会导致财富代际转移的变化,这使得部分富豪可能会选择移民逃避遗产税的课征。从这个层面看,征收遗产税应审慎而为。

“没有遗产税,并不代表中国政府不重视公平。”杨志勇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恰恰相反,脱贫攻坚工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公共服务,都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平目标的实现,是通过一组公共政策工具,而不是非得靠某个税种。“遗产税开征与否,并不影响政府在社会公平上的作用。”

“短期来看,由于人们信心不足、预期不好,很难考虑加税的措施。”贾康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表示,从中长期来看,中国要实现现代化,也需要更好地吸引投资,让先富之人更安心地在本土继续创业创新发展,因此一段时间内需要较审慎地处理遗产税,相关的“研究”一定要走在“立法开征”的前面,做到准备工作尽可能充分和周到。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赵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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