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耕地怎么处罚?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出答案

非法占用耕地怎么处罚?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出答案

大众网记者 马鑫超 聊城报道

5月29日上午,莘县召开“加强耕地保护、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新闻发布会。近年来,耕地保护理念已深入人心,但非法占用耕地的现象还未完全杜绝。会上,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龙就目前非法占用耕地等违法行为,莘县将如何进行处理进行简要介绍。

对巡查、举报发现的新增违法占地尤其是占用耕地,逾期不改正的,必须及时进行拆除复耕,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消灭在萌芽”。

对非法占用耕地符合立案条件的,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并处以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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