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实时追踪 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近日,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执行干警在申请执行人的积极配合下,对被执行人进行持续追踪,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债务,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原告曹某与被告苏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苏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0950元及利息,但因被告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曹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王瑞乾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并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送达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责令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承办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充分调查,并委托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查询苏某名下财产线索,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支付宝、财付通。但由于被执行人苏某行踪不定,承办法官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实时追踪 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之后,经申请人曹某提供线索,承办法官通过多方摸排,终于确定了被执行人的经常居住地。为了防止被执行人再次“玩失踪”,承办法官和执行干警一大早便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打算趁其不备将其控制住。在前往被执行人家里的路上,在被执行人家门口盯梢的曹某打电话来称:“苏某已经从家里离开,我先开车跟上他,请你们尽快赶来!”于是,承办法官和申请人进行沟通,共享被执行人的实时位置,从金水区开元路一路追踪至荥阳市,总算在荥阳市郊区追赶上被执行人,最终将其拘传至法院。

一行人到达法院后,为了平复双方当事人的心情,承办法官耐心向二人进行释法明理,向被执行人解释消极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协调,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引导下,被执行人的态度终于有所转变。最终,双方当事人就履行金额和最后履行期限达成和解,并且被执行人还当场履行了2500元的债务。

执行干警实时追踪 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该案件的顺利执行,离不开执行干警的雷霆出击,也得益于申请执行人能够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行踪线索。郑州自贸区法院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继续扎实推进“豫剑执行”向纵深发展,强化司法为民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自贸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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