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检察院 东丽检察院在职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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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和检察工作实际,继承发扬“枫桥经验”精神,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矛盾新模式,发挥律师作为法律专业第三方的独特优势,在信访接待中积极引入律师参与机制,开辟了多元化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新途径,走出一条“创新机制、检律联动、化解矛盾”的创新之路,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新工作模式。

制度先行

搭建律师参与“四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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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我院率先在全市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几年来,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和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关实施办法,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创新性制定“一对一”接访制度,为律师参与化解涉检信访案件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

主动作为

打好律师参与“三大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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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三位一体”律师参与模式,做到律师接待“全、准、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信访矛盾。一是以日常接待为基础,确定2家律师事务所参与接访,合作律师事务所在每周三上午选派一名业务能力强、执业时间长的律师到该院控申大厅值班,接待信访群众。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信访人向接待律师咨询,解决法律困惑。做到涉法涉诉信访律师接待全覆盖。二是以律师精准参与为支撑,积极破解实践难题,参与一国家赔偿案释法析理工作,消除赔偿请求人疑虑,请求人接受了检察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三是以助力矛盾化解为主线,减少缠访闹访案件发生,切实维护区域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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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

构建律师参与“四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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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构建律师参与的宣传引导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律师对参与制度的认识,进一步律师参与的积极性。二是构建律师参与的动态协作机制。探索由政法委牵头,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建立工作流程、律师选聘、考核奖惩与一体的律师参与接访制度。三是构建律师参与的人才储备机制。整合全区律师资源,建立参与律师人才库,探索建立专门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构,做好律师选任与考评。四是构建律师参与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将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经费专款专用。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由专项财政资金支付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的律师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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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运行以来,参与接待律师共计8名,律师值班共计120余次,接待来访群众31次50余人次,切实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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