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公正审判的“水源”

守护公正审判的“水源”

如何防止冤假错案?公检法各家给出的“药方”是否对路?实施起来还有哪些难度?来自法律实务界的两会代表委员各抒己见,从体制到机制,从理念到技术,司法改革的方向和步子变得清晰可期。

呼格案、念斌案在2014年相继得以纠正。此后,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公开邀请冤案当事人张高平叔侄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参观,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聂树斌案,依法决定向呼格吉勒图案的家属支付国家赔偿金。

冤案纠错,无疑是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最为醒目的标签。

新年伊始,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促进公正司法。

那么,到底如何斩断伸向司法公正的权力之手?冤案能否从机制上预防和纠正?两会代表、委员纷纷建言献策。

理念:以审判为中心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廉熙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确立的改革目标是我国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方向,彰显了审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诉讼全过程的中心地位和主导功能。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将带来刑事诉讼结构的调整、公检法三机关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现行关系的变化,可以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一场革命。”黄廉熙认为,“以审判为中心”是实行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的逻辑基点与起点。

“过去是以侦查为中心,或者说审前程序为中心的诉讼模式,在那种模式下更加强调公安人员和检察人员的配合,法院更加重视的是控方给他提供的事实和证据,所以容易形成法庭审判走过场,也容易造成控辩双方的不平衡和不平等。”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认为,这样不利于保证冤假错案的纠正,也不利于让法庭对案件有最终的审判权。

“这种模式不仅是观念上的变革,还是我们办案方式上的一种变革。”甄贞表示,“你要定一个案件,首先要把客观证据找来,改变以往‘由供到证’的证据审查模式,而要‘从证到供’,要先找证据,再看口供,即使没有口供,只要证据扎实,你该批捕的就批捕,该起诉的起诉。”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10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黄廉熙引用弗兰西斯·培根的话强调说,“确保审判活动的公正,才能守护好司法公正的‘水源’。”

均衡:重视发挥律师作用

“从当前司法实践来看,要真正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法律地位,就要更重视提高律师的地位和发挥好律师在刑事辩护上的作用。”黄廉熙认为,“长期以来在刑事诉讼中存在理念差异,致使司法实践中公诉方诉讼优势明显,辩护权不能有效行使,导致庭审结构失衡。因此要杜绝侵害辩护律师正当辩护的事件发生。”

“公检法三机关必须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在实际司法活动中得以切实落实,拓宽辩护律师的必要调查手段与取证渠道。”黄廉熙认为,应进一步扩大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以维护特殊群体利益。如浙江省人民法院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以及“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情形纳入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范围,减少了冤徦错案的发生概率。

“我觉得律师最适合监督,也是一个最重要的主体,因为它是有专业有制度性保障的,因为具有专业的业务水平,因此在整个司法案件的过程中,监督作用不可替代。”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静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也认为,应该强化律师的职业权利,包括职业程序上的权利的保障,为此应修改和完善律师法。

“如果没有制度保障,救济制度怎么来?向哪儿提出?如果律师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的时候该如何监督问责?”彭静表示,在诉讼参与过程中,如何保障律师从立案开始,到约见、会见,到诉讼参与过程有一个制度保障,而现行的法律都比较粗糙。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认为,应该建立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是到了审判阶段,被告人供述的合法性仍然难以判断,而且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侦查机关非法取证行为。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既是遏制非法取得被告人供述的有力手段,也是侦查机关取证合法性的有效证明,有利于促使侦查机关全面、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张立勇认为,“先规定在侦查机关或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对于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无期徒刑以上的案件,侦查机关进行讯问,应当通知律师到场,由律师对讯问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认为,如果当事人的亲属委托律师去上访,要求申冤,应该比普通公民申冤得到更高的重视。“能否建立一种制度,当事人亲属委托律师帮忙上访,法院必须立案?”

侯欣一介绍,以前有很多类似案例,当事人亲属不服去上访被抓起来。“如果我们这些都能启动程序,去保护其合法权利,只要有诉求就必须保护,能够重新启动程序,再审,再查,这样就不至于老是等到小概率事件出现再去碰。”

监督:司法身份公开

“司法监督要公开,司法行为要公开,如审判公开等,司法行为主体的身份也要公开。”彭静表示,她今年提交的提案就是加强司法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力。

“审判公开我觉得还不够,没有施行到基层法院。我觉得它的范围应该更加大,基层法院也应该做到,因为一些大的案件都是在基层,这个跟老百姓切身接触得最多。”

对法官、审判长是否申请回避制度?

彭静表示,其实,大家都是蒙着在说,当对法官的身份以及和当事人的社会关联度根本就不知道,就没有办法申请回避。只有行为主体的身份公开,比如对学历、工作经历公开,才能让法官更加尊重他的业务素质,也让诉讼参与人明明白白地参与诉讼。

“不公开,法官对自己的要求在判案子的时候就会降低。”彭静说。

除此之外,彭静认为,对错案追究,要真追责。

“通过司法问责,在法官检察官办错案之后,启动国家赔偿机制。那么关于个人追偿怎么来体现?”彭静认为,“要启动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第一个就是对他的岗位调离、换岗;第二个,即司法系统内部或者是其他行政方面的处理,问责机制应该加强。对个人行政的处理,是否调离,或者其他行政方面的处理,问责机制应该加强。”

“如呼格案、念斌案等一些案件,实质上是大家对错案追究机制没有引起重视,也没有完全追究到位。长达十几年、几十年的案件法院有勇气纠正吗?”

彭静认为,错案特别是被判死刑的,对一个家庭来说真的是一个灾难,希望通过问责来加强错案追究制度的完善,这个也是必须跟进的。

职业:塑造法治信仰

“法院最重要的经费保证、人员编制等都要受制于地方政府。在法院工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在当地涉及稳定、涉及发展的案件,很可能这些案件法院就不受理,这就是司法权受到法律之外一些因素影响的体现。”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庭长朱正栩对此深有体会。

朱正栩是全国唯一一个来自基层法院的人大代表,办案过程中遇见“打招呼”不可避免。“领导批条子怎么办?法官作为承办人肯定会受到一定压力,但是批条并不能作为最后的判决结果,最终的判决还是需要你在压力之下严格依法办事。”朱正栩认为,冤假错案一定是在某一个环节没有做到严格依法办事造成的。

“实际上所有冤假错案的发生,回头去看的时候都是有原因的,当时可能是对证据的掌握、认定,或是受到信访的干扰,在依法办事的环节上放松了,就造成了这种后果。”

朱正栩认为,注重法官的素质培养,塑造法律信仰就很关键。

朱正栩介绍,目前在基层法院,案件从接手处理开始,到程序安排是否合理,文书打印是否出错,判决是否公正,都要追究法官的责任,法官的权责并不一致。

“应该对法官职责分类管理,建立起一个能够吸引优秀人才的职业化、精英化法官体制。”朱正栩表示,目前职级待遇是与工资待遇挂钩的,如果没有被提拔,那么工资是非常低的,影响公正审判。

体制:司改要与政改配套

“药方对了,但是能不能有效果,还取决于对这个蓝图的执行。”侯欣一对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评价非常谨慎。

“任何一个国家的司法体制都是它的政治制度的表现,没有社会改革的整体同步推进,单单让司法改革单兵突进是很难的。”侯欣一说。

比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最新的决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具体案件的登记记录制度,比如检察系统要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来预防冤假错案。“是看到了问题,然后想解决问题。但是谁敢去把这个记录下来?在中国所有的经验都告诉我们,跟领导对抗是没有好结果的。”侯欣一表示。

“现在还有这么蠢的领导通过这种方式去干预司法吗?”侯欣一认为,“现在干预司法的路径和方式,已经原则到只有行业人才能听懂。你怎么记录?”

“个人干预不是主要问题,而整体干预危害尤甚。比如说一些政策性导致司法环境的改变,执法风格、工作思路的忽起忽落,这种对司法的伤害是比较大的。”侯欣一说,“肖扬时代推行的那种精英化司法,曾给中国司法带来一种新的风尚;10年后王胜俊推行的大众化司法,又完全换了个方向。这对中国司法造成的影响,不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个案能够说清楚的。”

“个人问题好解决,整体的方向难解决,才是最核心的问题。”侯欣一说,“外国的行政官员为什么较少干预法官办案?因为干预者没有那么大的权力。”

“平反不能总是靠出现这种小概率事件,靠‘真凶’出现。”侯欣一认为,冤假错案应该先预防,尽量避免产生。

但是不论哪个国家都有冤假错案,关键是产生之后如何去平反。“司法机关错了自己都不知道,等到‘真凶’出来了,都不愿意改,这种情况不正常。”

侯欣一建议可以借鉴古代的“虑囚”制度。古代社会就有虑囚制度,每隔几年国家对生效判决进行排查、审查,对冤案进行排除。如果能够这样逐渐建立起制度,就可以避免这种尴尬局面。

“比如说,最近检察院出台一个文件,要求检察院驻监所人员,接到犯人不服的意见后必须及时上传,必须及时调查,必须要上传材料启动检察程序,如果没有启动就要承担责任。”侯欣一说,张高平叔侄案,上访多年没人管,遇见检察官张飚一个人认真,就解决了。

“防止权力干预和冤假错案,还是应该从制度上去想办法,从观念上去想办法。”侯欣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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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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