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员经济补偿怎么算?

裁员,是工作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到的事情。有不少企业,在裁员或者辞退员工时,会和员工说:“你明天不用来了,给你发工资发到月底。”

这样是合法的吗?很明显,不合法。

举个例子,张三2020年5月入职某公司,当时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工资为5000元/月。2022年10月,因为公司经营不善,需要进行人员优化,张三就在优化名单之内。

公司人事找到张三,只肯赔偿一个月工资,张三不同意。

被裁员经济补偿怎么算?

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张三应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平时所谓的n+1,n就是代表工做年份。

举个例子,如果工作15个月,n=1.5;如果工作20个月,n=2;如果工作5个月,n=0.5;此次类推,可以算出自己应该获得多少赔偿。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

现在很多公司都是上午发“毕业通知书”,下午就办好了所有的离职流程。并没有做到提前30天通知,所以“1”代表“待通知金”。

换句话讲,公司裁员做到了提前30天通知,可以获得n赔偿,没有做到,就可以拿到“n+1”的赔偿。

其中n的计算方式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税前总收入除以12,待通知金为解除劳动关系时上个月的应发工资。

从上述的法规中的得知,张三可以获得n+1的赔偿,入职29个月,此时n=2.5,所以张三应该获得17500元的赔偿。

被裁员经济补偿怎么算?

当然还存在特殊的情况,比如张三是女性,被裁员期间刚好怀孕了,此时公司就构成违法裁员。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如果被裁员后,公司不肯赔偿怎么办?那就需要走到劳动仲裁这一步了。

劳动仲裁具体流程:

一、需要准备的资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自己留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三份。

关于申请书,可以在网上寻找模板,也可以咨询律师或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模板。被申请人工商信息,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查询。

被裁员经济补偿怎么算?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作证、打卡记录、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等。

二、基本流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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