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被市法院评为2017年度裁判文书公开工作先进集体。
据悉,2017全年我院共上网公开裁判文书两万余份,文书公开数量处于西安市法院系统前列。
裁判文书作为审判活动的主要载体,可以说是法官的“脸面”。通过公开裁判文书,“晒”在阳光下,是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途径。
那么关于裁判文书公开,大家了解多少呢?这期,就让雁小宣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说到裁判文书公开,不得不提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是全国法院公布裁判文书的统一平台。
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生效实施,自此开始,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文书上网规定”的要求,陆续将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哪些文书需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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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有没有不公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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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下列情形的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上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应当公布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开理由,但公布上述信息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除外。
姓名都会公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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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下列人员会隐名处理:
(一)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
(三)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身份信息会公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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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会删除下列信息:
(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个人信息;
(二)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信息;
(三)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四)家事、人格权益等纠纷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五)涉及技术侦查措施的信息;
(六)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公开的其他信息。
裁判文书公开有什么意义呢?
今日话题
A学者
作为一名偏好大样本研究的法律学人,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丰富案例给我的学术研究带来了很大便利。
B当事人
我今年自己第一次打官司。我在网上找到了雁塔法院曾经作出的一份判决,其中的案情与我的相差无几,涉及的法律问题在判决书中一目了然,没想到在没有律师帮助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了。
C律师
我是一名律师,碰到一些疑难案件时,我会把通过裁判文书网检索文书作为工作的必备环节,对裁判文书进行深度挖掘,最好是援引裁判文书佐证自己的观点。
D法官
作为一名法官,通过进行先例案件的查询,并且借鉴判案。不仅减轻了判案的难度,提高了判案效率,也可以推动法律的适用统一。
雁小宣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提高了我院司法公开度、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功能那么强大,那该如何检索呢?
请大家关注雁塔法院公众号,点击司法公开选项,即可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哦!
2018年度,我院将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高度重视,确保裁判文书100%公开目标的实现。同时,进一步严格上网文书质量管理,在提高文书上网数量的同时,确保上网裁判文书质量不出问题,努力使我院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审核:梁 丰 编辑:李亚楠
供稿:张晓艳 赵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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