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以制度优势促进检律合作高质量发展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以制度优势促进检律合作高质量发展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加快形成检察机关与律师队伍新型良性互动关系,促进检律会商进一步高质量发展,3月16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司法局和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围绕“更好发挥检律协商制度优势,促进检律合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行探讨交流。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进忠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郭锐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抓好《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文件及相关精神。赵进忠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监督案件情况通报》文件及相关精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敏介绍了该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举办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的实施方案》,并主动向县司法局与会领导及律师代表征求意见。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县司法局副局长郭树林表示,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建立检律会商工作机制,为检察官和律师之间搭建了一座沟通的桥梁,有助于双方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县司法局要和检察院继续巩固和完善律检会商工作机制,实现律检会商常态化、制度化。要推动检律双方打造开放式学习平台,提供学习交流机会。要建立及时有效推进解决检律问题的工作机制,提供更为可靠的检律问题解决方案。

陈林强调,要做到检律相通,以“走动”促“互动”。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牢固树立检察官和律师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意识,把加强检律协作作为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合力提升检律协作工作水平。要落实常态化会商联系机制,研究解决“四大检察”工作中检律协作互动问题,推动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监督的检律良性互动关系,不断提升协作互动的质效。要做到检律相惜,以“能动”促“协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就是保障当事人权利。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常态化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监督工作,积极推动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节省律师时间,提高阅卷效率,依法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案件,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落实律师值班制度等方面迈出坚实步伐,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要做到检律相成,以“共识”促“共赢”。检察机关要积极拓展检律协作领域,探索深度交流合作模式。要全面及时听取律师履职意见,规范检察官和律师接触交往,发挥律师群体力量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公开听证、化解信访积案、刑事和解等工作,强化释法说理,促进息诉罢访,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要组织开展好公诉人、律师庭审控辩观摩活动,建立完善检律互督互评工作机制,保证新型检律关系更好地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下一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探索检律深度交流合作模式,常态化开展联系会商机制,尊重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督互评,构建新型、健康、良性的新时代检律关系,为平安灵石、法治灵石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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