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进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三期启动

  6月2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宁波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百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进浙大宁理”(全过程导师制)第三期启动仪式。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委书记胡征宇、副校长胡余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海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四级高级法官尹振国,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夏凉,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副局长吕平、法制大队长费旭尉,浙江泽大(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余合力、执行主任郑一峰出席启动仪式。学校教务处、团委、宣传部、学工部、传法学院负责人及专业教师、法学专业2022级全体学生共同参加。

  胡征宇在总结发言中感谢各位领导专家对学校发展一如既往的支持,希望传法学院持续深入探索法学实践育人模式,与法治工作部门紧密合作、优势互补、协同推进,各位同学不懈努力,积极进取,不负实务导师和专业教师的辛勤付出,争取在宁波或祖国的任何一方大地上有所成就。

百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进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三期启动

  胡余波在致辞中表示,各位法官、检察官、律师走进学校,与广大师生共同探讨现代社会治理和法治人才培养显得意义重大,并对长期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的各位领导和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提出了几点希望:希望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更加深入,不断深化协同育人;希望各位导师指导更加深入,持续打响“实务精英进课堂”实践教学品牌;希望各位同学学习更加深入,把握良好机会,争取进校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既要成为“学业导师”,更要成为“职业导师”,乃至“人生导师”。

  吕海庆表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与法律实务界联系紧密、互动频繁、交流形式多样,有检察官、法官和宁理学子面对面畅谈、交流法律人生,有各种法律实务主题的讲座等等。他表示法学教育要处理好法学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探索法律实践与法学教务的良性互动,是检校深入合作的共同任务。尹振国在发言中提出,“百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进浙大宁理”(全过程导师制)系列活动为宁理法学生提供了宝贵的交流平台,同时也劝诫同学们要把握机会,悉心向导师请教,好好读书,读有字之书和无字之书。

  学校教务处处长沈昊宇表示学校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创新协同育人体系,强化实践教学课程建设。传媒与法学院在这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经前期第一期、第二期以及此次第三期启动仪式后,360余名学生与90名实务导师结为“师徒”,形成了全年级全覆盖全过程导师制,并号召同学们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德法兼修、明法笃行。律师界代表郑一峰执行主任发言时表示,时代的进步鞭挞着每一个前行者,鼓励同学们一步一征程,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不仅要仰望星空,也要脚踏实地。

  传法学院副书记胡鹿鸣宣读第三期各10位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结对名单,并颁发实务导师聘书,随后进行授牌仪式。吕平与胡鹿鸣共同揭牌“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理论研究基地”;费旭尉与胡鹿鸣共同揭牌“实习实训实践基地”;余合力与金彭年共同揭牌“教授工作室”。

百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进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三期启动

  启动仪式结束后,10位法官、10位检察官、10位律师、10位专业教师根据导师结对名单,进入各分会场与法学专业一年级学生分为十组座谈。分会场师生们交流融洽,导师们传授经验,对同学们殷切期盼,同学们积极参与交流,现场气氛高涨。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更加坚定学法初心,牢记学法使命,力求提升专业技能,立志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百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进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三期启动

  据介绍,学校以培养法治人才为根本目的,在协同育人模式上不断创新,在宁波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引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积极探索人才培养实践育人模式,以期形成更多具有宁波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为地方培养优秀的法律专门人才,从而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通讯员: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卢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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