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必须要及时沟通、反复沟通、有效沟通#律师会见

刑事律师,有效沟通,及时沟通,反复沟通,绝不错过关键办案节点。

刚刚结束在虹口区看守所的会见工作,对我的当事人做了审查批捕之前的辅导。我的这位当事人已经被刑拘21天了,上一周我作为辩护人介入本案,为他辩护。

在今天之前,我多次联系了公安机关,并递交了侦查阶段的辩护意见。昨天当我再一次联系公安时被告知,今天这个案子就要向检察院提请批捕了。

大家注意,今天是当事人被刑拘后的第21天,并不是第30天。此前我跟大家介绍过”37天黄金救援期”的概念,但是我们千万不要想当然地认为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提请批捕。一定是在刑拘后的第30天,30天只是公安机关在提请批捕之前。刑拘犯罪嫌疑人的最长期限,在这30天之内,公安机关随时都可以将案件提请批捕。

刑事律师必须要及时沟通、反复沟通、有效沟通#律师会见

所以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当中,在当事人被刑拘之后一定要及时地跟公安机关保持联系,了解办案进程,否则就会出现当事人都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而律师还在苦苦等待,公安机关提请批捕。这么一个尴尬情景,有效沟通,这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关键所在。

关注我,我是刑辩律师雷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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