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向家暴说“No”!

【注意】向家暴说“No”!

家庭暴力,一个可怕的噩梦。

对于遭受暴力的人来说,不仅是身体上也是心理上的伤害,但是施暴人却总是会有一套说辞“我自己的老婆孩子,我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这经常会导致旁观者愤愤不平,但受害者却很难得到有效的救济。

遭遇家暴,该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

第一,遭遇家庭暴力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第二,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一方面是及时得到救治;另一方面,就医时的病例、片子等都是对方施暴的证据。可用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离婚时,也是对己有利的证据。因此,务必及时就医。

第三,根据《婚姻法》规定,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四,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可以自己或者通过律师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由法院强制执行。

我们来认识一下: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作用?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状况时,以书面方式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裁定。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包含以下四种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注意】向家暴说“No”!

近日,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连星律师代理一起离婚纠纷:委托人与对方感情不合,对方有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委托人遂寻求帮助,请求律师给予专业性的意见。连星律师通过深入了解委托人的情况,成功为其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裁定被申请人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成功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注意】向家暴说“No”!【注意】向家暴说“No”!

小结

自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人身安全保护令”确实为正在遭受家暴的受害者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法律途径,但是在实践中运用的却很少,儒德律师事务所建议一旦发生家暴,千万不要忍气吞声,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果确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需求,可以为以后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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