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合伙纠纷律师:合伙产生纠纷怎么办

绍兴合伙纠纷律师:合伙产生纠纷怎么办

合伙一般基于比较信任的朋友关系,但在合伙的过程中,也会哦存在不少纠纷,当一人不能遵守双方约定时,能不能要求解除合伙,承担损失,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郝小青律师大致分析如下:

案情经过:A与B于2020年5月27日签订《合作协议书》,在靖州县城共同经营保健品和保健食品。《合作协议书》约定“A出资投入本金(包括门店租金、押金、产品成本等),B承担负责门店管理与销售,合作经营期暂定三年,每次销售货款当天存入指定账户,货款不能私自挪用超过一天,特殊情况除外”等。合伙期间因双方就销售贷款的管理发生争议,2021年2月3日A财务人员吴某与B进行算账,双方作了初步核算,此后门店由A接手。同年3、4月份双方继续算账,但未形成明确结论。

随后,A进行起诉,要求判令B归还合伙期间的货款230193.14元,并打入指定账户

法院判决:驳回A的诉讼请求

法理分析:AB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经营,双方为个人合伙关系。在合伙关系终止时,合伙人应进行全面清算,现A单就合伙货款提出诉请,且依据又不确实,故A提出的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关注点:1、AB双方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多种分析。双方虽然进行过多次沟通,但一直没有形成明确的结论,因此,在合伙一直存续期间,没有形成书面结论的情况下,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郝小青律师|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8-09
下一篇 2023-08-0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