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区分局开展第三期依法治污“以案说法”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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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规范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程序及案卷处罚程序。6月11日上午,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区分局在分局会议室,开展了第三期“以案说法”大讲堂活动。此次特别聘请到了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刘若菊和张利薇两位律师,她们以“依法治污”为选题,从行政处罚案卷专题剖析入手,为分局法宣科、执法大队上了别开生面的一课。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区分局开展第三期依法治污“以案说法”大讲堂

现场讲解案例

此次运河分局开展的第三期“以案说法”大讲堂活动,紧紧围绕“法和规”展开讲解,刘若菊和张利薇两位律师从法律法条合理性、现场执法的规范性、询问笔录的合规性、制作案卷的完整性及等四个方面,对案卷及现场执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及意见建议。一是知法识法,有法可依。选摘相关环保法律中重点难点条款,以实际案例为抓手,深度解析相关条款使用规则,夯实法律基础。二是明确重点,依法治污。将法律知识与现场执法实践相结合,讲解运用法律的手段精准定位生态环境环境违法关键点,为定案处罚、整改、移交提供前提保障。三是真实记录,精准合规。全面概述询问笔录的重要性,细扣询问笔录制作流程,确保询问笔录的真实性、合理性、规范性。四是上下衔接,系统完整。系统梳理案卷整理全过程,确保资料齐全、指向明确、内容全面、案件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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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学习

刘若菊律师指出:提高环保法律知识水平,是增强执法人员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的必要条件。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要有坚实的法律知识为依托。“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法律知识应从每日的积累开始,反复精研,才能更好的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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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区分局开展第三期依法治污“以案说法”大讲堂

此次大讲堂不仅系统规范了分局执法人员案件制作能力和综合执法能力,同时在分局内部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为接下来持续开展好“以案说法”执法技能宣讲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沧州市运河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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