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花费的律师费能否要求被告承担?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王楠 律师

案例

2020年6月郑某向翟某借款2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两年,利息为年利率10%,并向翟某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郑某并未依约归还借款及利息,翟某多次催要无果,故委托王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王律师向翟某收取律师费共计1万元。翟某认为,因郑某不按约定还钱导致自己委托了律师提起诉讼, 1万元律师费系郑某违约造成的,应该由郑某承担,在诉讼请求中要求由郑某承担律师费。

原告花费的律师费能否要求被告承担?原告花费的律师费能否要求被告承担?

律师分析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律师费能否要求被告承担,应视情况而定:

第一种,当事人在借款合同、借条等凭证中已经约定了律师费的承担主体,则应以约定为准。

比如,借款人出具的借条上载有“借款人应按时还款,否则应承担出借人维权所花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当出现借款人不按时还款的情况时,借款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借款人承担律师费,法院一般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对于当事人未对律师费作出约定的情况下,能否要求被告承担原告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归因于对律师费的定性问题,在审判实务中还是存在一定的争议。

在实务中,目前各地法院普遍倾向于将律师费认为是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于发生债权债务纠纷以后,债权人是否委托律师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律师费的产生亦无法确定,此时判断律师费的产生主要依赖于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明确约定,律师费就是被告可预见的原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必要费用,应当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律师费就是被告不可预见的原告为实现债权的非必要费用,不予支持。

也有部分法院认为律师费是债务人违约导致债权人产生的实际损失,由此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583条、第584条的规定,债权人因债务人违约为聘请律师支付的费用,即使当事人未对此作出约定,其作为债权人的实际损失,依法应由违约的债务人承担。

本案中郑某与翟某若对律师费有约定,则翟某可按照约定主张律师费用;若没有约定,则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由被告郑某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情形

原告花费的律师费能否要求被告承担?

一、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案件

不仅仅是民间借贷案件,所有的合同纠纷中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守约方通过司法程序救济权利产生的律师费。若此合同及违约条款合法有效,则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双方合同约定的律师费。

二、“法律明确规定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案件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540 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上述法条,如果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和债务人的非善意相对人之间不合理价格交易行为”,此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己方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而 “必要费用”中包含债权人委托律师代理所支出的律师费,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要求由债务人承担。

不合理价格交易行为包括: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财产、为非善意相对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2.担保类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389 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 691 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关于该担保类案件,法律实务中关于律师费的承担须注意一下几点:

(1)当事人约定优先于法定:即如果当事人另有明确约定,以该约定为准;如果当事人无明确约定,担保或保证的范围法定包含“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保证的范围法定包含“实现债权的费用”;

(2)实现担保物权或债权的费用是否包含律师费尚有争议:部分认为包含,理由在于“聘请律师系当事人为了妥善解决争议、实现己方权利的常见且合理的选择,应归属实现担保物权或债权的费用”;部分认为不包含,理由在于“实现担保物权或债权的费用应以必要性为原则,法律并未强制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委托律师,是否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系当事人的自主选择”;

(3)司法实践中,如主合同未就律师费进行明确约定,即使担保合同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部分法院依然会不予支持债权人为实现担保物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请求,原因在于担保或保证责任具有从属性和补充性,主合同未对律师费予以明确约定,律师费就不属于担保的主债权。故从维护债权人角度出发,为防后续争议,主合同需将律师费纳入主债权范围、从合同需将律师费纳入担保责任范围。

3.人脸信息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信息处理者处理人脸信息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造成财产损失,该自然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主张财产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自然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该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合理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此类案件当中,律师费属于“自然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

4.网络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此类案件当中,律师费属于“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

5.著作权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6.专利侵权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此类案件当中,律师费属于“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

7.商标权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8.生态环境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以下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9.正当竞争侵权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10.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以下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一)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二)清除污染以及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11.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代理费用,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支持。”

12.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滥用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法释〔2021〕11号):“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提交证据证明原告的起诉构成法律规定的滥用权利损害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原告赔偿其因该诉讼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也可以另行起诉请求原告赔偿上述合理开支。”

13.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第 22 条规定:“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原告花费的律师费能否要求被告承担?

“律师提醒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笔者还是建议当事人对律师费的承担作出明确约定,尤其是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提前对此作出约定,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对方违约的风险,同时在出现违约的情况下,也能极大降低自己的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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