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甜苦辣咸的刑辩之路——我“为坏人说话”那些事儿(一)

7月3日,我就网友对律师为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的陈某志等“坏人”提供服务的不理解,写了一篇《律师,你凭什么为坏人说话》的短文,向大家普及了律师刑事辩护的业务知识。该短文呈现时虽已过了热点事件的发酵期,但仍有2200多人次的阅读量。相反,我回应网友建议写的一篇为“好人”说话的文章,如今却只有区区4余人次的阅读量。

今天写这篇文章,回顾一下执业以来我“为坏人说话”那些事儿,道一下刑事辩护律师那五味俱陈的酸甜苦辣咸。

一、曾站“三尺讲台”,“半路出家”做律师

曾经那个少年,目睹老实巴交的父母倍受邻居欺侮却只能逆来顺受,自己小小年纪也是敢怒不敢言,唯有励志好好学习为父母争气,成为那个年代村内仅有的顺利升入高中的孩子之一。

历经“名落孙山”的痛楚,考入淄博师专外语系。受马志忠教授“蛊惑”,毕业前夕再次励志考律师,踏上辛苦的法律自学之路,想的还是为父母争口气。

240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刚好通过1997年律师资格考试,成为那届外语系迄今唯一铭记马教授教导考取并做律师的学生。

1998年2月,我入一“国办所”实习,并梦想调入成为保留公职的律师。

梦断2000年,“脱钩断奶”的律师体制改革,迫使自己辞别“三尺讲台”,做专职律师,转眼间入行第25个年头。

掐指一算,我也是“坏事儿干尽”,“为坏人说话”的刑事辩护也做不少啦。

二、我的那些“坏人”客户

在我的客户名单里,有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吸毒犯、诈骗犯、集资诈骗、袭警者、黑社会……

他们或罪大恶极,罪该万死,已归为尘土;或虽罪不至死,但仍在高墙内度日如年,或已刑满释放回归家庭;他们或无辜入罪,情有可原,无罪释放、回归家庭……

三、两起交通肇事案,一起险遇袭,一起真被袭

1、同学驾车超载闯大祸,酿20余人伤亡的交通肇事大案

记得独立执业后不久,接手了初中同学在临朐酿成的致死伤20余人的特大交通肇事案。他驾驶的超载货车在下坡时突然刹车失灵,手忙脚乱未能阻止冲撞前车,前车突入坡下集市碾压人群,酿成触目惊心的惨案,当场6人死亡10余人受伤,抢救路上又有2人死亡,新华社山东分社做了报道。

县长批示从快处理,法院安排在事故发生第13天开庭。

我担心此刻被害人及家属正怒火中烧,开庭时被告人甚至律师很可能遇到袭击,而且此时有15天异议期的事故认定书还未生效,也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故申请对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延期审理。

在时间延后一个多月开庭时,我环顾坐满40余人的小法庭,小心翼翼地先代表肇事者向被害人及家属真诚道歉,然后向法庭提交车辆证件和保险单证表示积极赔偿,庭后趁着法官法警还在,赶紧悄悄溜出法庭奔向早已停在不远处的出租车,与开出租的同学扬尘而去;而同学的家属虽已走到半路,但害怕挨打又原路返回。

有自首情节的同学,最终被判刑期六年,民事赔偿50余万元。

2、为同学的舅子的舅子辩护遇袭,同学的舅子耍赖皮

还有一个我为同学的舅子的舅子交通肇事罪辩护遇袭,同学的舅子夫妻耍赖蛮横围堵我想让我继续免费代理的故事。

也是在执业后不久,接了这个案子。当时照顾同学只收取了800元的一审律师费,为该舅子辩护和代理。该舅子为其姐夫开货车期间,行驶到张店湖田某路段将一男子撞死,巧合的是死者妻子娘家也是他们那里。该案被害人家属将死者去世前,孩子读高中已经支出的三年学费也让被告人承担,而且还要求赔偿50000元的精神损失,明显不合法也不合理。我在质证时不予认可,建议法庭剔除上述费用,无形中激怒了死者妻子。庭审刚结束,我看到死者妻子骂骂咧咧走过来,本能地提醒并去保护被告人,结果她却使劲抓住了我的脖子,当时脖子被抓的火辣辣的疼。最后我们被书记员拉开悄悄藏入旁边法庭签字,破例走法官通道逃生。

但同学的舅子夫妻不但不领情,蛮不讲理的不想交二审律师费,还用将我围堵在办公室不让回家的方式逼迫我继续免费代理上诉。哎,这舅子!

下期,和各位说一下我为“杀人犯”辩护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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